证券代码:002765 证券简称:蓝黛科技 公告编号:2023-104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为 47.00 万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 656,263,090 股的 0.0716%,涉及激 励对象 9 人。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办理完成上述股份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656,263,090 股减少至 655,793,090 股。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于 2023 年 11 月 15 日召开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本次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部分限制 性股票的手续已于近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 向激励对象(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及业务人员)以定向发行的方式授予限制 性股票 805.00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745.00 万股,授予人数为 76 人,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60.00 万股,授予价格为 3.46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 励计划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核查<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的议案》等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激励对象名单出具了核查意见。 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 书》,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2021 年 10 月 29 日至 2021 年 11 月 09 日,公司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内部公示。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 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1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 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1-109)。 3、2021 年 11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时,公司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草 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 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116)。 4、2021 年 11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 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向符合条件的 76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 745.00 万股,确定首次授予日为 2021 年 11 月 18 日,授予价格为 3.46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首 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以及激励对象获授权益条件的成就情况进行了核实,律 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 见书》。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5、2021 年 12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修订稿)>的议案》,同意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关于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 解除限售安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及实施本激励计划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等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公司独立董事为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 上述事项出具相关审核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修订稿)的法律意见书》,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关于公 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6、2021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7、2022 年 01 月 0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人数为 76 人,授予限 制性股票数量为 745.00 万股,授予前述股份的上市日期为 2022 年 01 月 12 日。 8、2022 年 06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 的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向符合条件的 5 名激励对象授予 预留限制性股票 60.00 万股,确定预留授予日为 2022 年 06 月 24 日,授予价格 为 3.46 元/股。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预 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以及激励对象获授权益条件的成就情况进行核实并发表 了审核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 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9、2022 年 07 月 1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 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6),本激励计划预留授 予限制性股票人数为 5 人,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60.00 万股,授予前述股份的 上市日期为 2022 年 07 月 15 日。 10、2022 年 0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 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及于 2022 年 09 月 16 日召开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因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3 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 激励条件,同意对 3 名激励对象现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 票合计 18.00 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及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 了核实,并发表了审核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4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 18.00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及注销手续。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公司本激 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805.00 万股调整为 787.00 万股,授予对象由 81 名调整为 78 名。 11、2023 年 0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四届 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成就的议案》《关于公 司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本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中,所属公司触控显示事业部的 62 名激励对象第一个 解除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 281.50 万股的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同意为前述 281.50 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手续;因公司及公司动力传动事业部未达到本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目标,归属于蓝黛科技 (母公司)和动力传动事业部的 11 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 82.00 万股不得解除限售,同意对前述 82.00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 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进行了核实,并发表 了审核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公司于 2023 年 05 月 09 日 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 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本次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可上市流通日为 2023 年 05 月 11 日。2023 年 05 月 18 日, 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于 2023 年 06 月 05 日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前述 82.00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 手续。前述解除限售及回购注销相应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剩 余数量为 423.50 万股。 12、2023 年 09 月 2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三十次会议以及于 2023 年 10 月 18 日召开的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鉴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郭英博先生拟担任公司监事,不再符合 激励条件,同意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计 10.00 万股进 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已不 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及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审 核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08 日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前述 1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 回购注销手续。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数量由 423.50 万股调整为 413.50 万股,授予对象由 78 名调整为 77 名。 13、2023 年 10 月 27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以及于 2023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的公司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鉴于公司动力传动事业部未达到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 除限售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同意对归属于公司动力传动事业部的 4 名预 留授予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计 25.00 万股进行回购注 销;因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4 名激励对象和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1 名激 励对象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和条件,同意对前述 5 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 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计 22.00 万股进行回购并注销。公司独立 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 象及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审核意见;律师事务所出 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4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前述合计 47.00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本 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413.50 万 股调整为 366.50 万股,授予对象由 77 名调整为 72 名。 二、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情况 1、回购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1)根据《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修订稿)》”)“第九章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之“二、限制 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三)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以及《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 法(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在 2022 年-2023 年会计年度中,公司分年度对公 司、公司动力传动事业部、公司触控显示事业部的业绩指标分别进行考核,以达 到公司、各事业部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鉴于 公司动力传动事业部未达到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公司及各事业部 2022 年度业绩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04 月 27 日披露的《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故归 属于公司动力传动事业部的 4 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 限制性股票计 25.00 万股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 (2)根据《激励计划(修订稿)》“第十四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 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合同到期, 且不再续约的或主动辞职的,其已解除限售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激励对象若因 公司裁员等原因被动离职且不存在绩效考核不合格、过失、违法违纪等行为的, 其已解除限售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 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因本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4 名激励对象和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1 名激励对 象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和条件,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 股票计 22.00 万股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 (3)综上,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合计 47.00 万股,占本激励计 划剩余限制性股票总数 413.50 万股的 11.3664%,占目前公司总股本 656,263,090 股的 0.0716%。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10 月 30 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等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的《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3-089)。 2、回购价格 (1)根据《激励计划(修订稿)》“第九章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 件”之“二、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三)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以及《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前述归属于公司动力传动 事业部的 4 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 25.00 万股以授 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款共计人民币 88.97 万元。 (2)根据《激励计划(修订稿)》“第十四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 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相关规定,公司对前述 5 名离职激 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2.00 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其 中 2 名主动辞职人员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3.50 万股 以授予价格 3.46 元/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款共计人民币 46.71 万元;另 3 名被 动离职人员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8.50 万股限制性股票以授予价格 3.46 元/股,加上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款为人民币 30.63 万元。 综上,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款总计为人民币 166.32 万元。公 司于 2023 年 11 月 22 日支付了前述全部回购价款。 3、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4、验资情况 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 年 12 月 05 日出具了《验 资报告》(重康会验报字(2023)第 A1 号),对公司截至 2023 年 11 月 22 日止 减少注册资本情况进行了审验,审验结果为:截至 2023 年 11 月 22 日止,公司 已减少不符合激励条件的 9 名激励对象的出资合计人民币 470,000.00 元,实际支 付回购激励股票的货币资金为 1,663,169.76 元。公司已于 2023 年 11 月 22 日支 付 9 名激励对象货币资金 1,663,169.76 元回购其所持的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 470,000.00 股。 5、回购注销完成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 理完成上述股份的回购注销手续。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656,263,090 股减少为 655,793,090 股, 公司注册资本相应由 656,263,090 元减少为 655,793,090 元。公司将依法办理相关 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增减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186,881,314 28.48% -470,000 186,411,314 28.43% 高管锁定股 182,746,314 27.85% 182,746,314 27.87% 股权激励限售股 4,135,000 0.63% -470,000 3,665,000 0.56%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69,381,776 71.52% 469,381,776 71.57% 三、总股本 656,263,090 100.00% -470,000 655,793,090 100.00% 注:若上述相关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等系四舍五入所致。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系公司根据本激励计划对未达到公司层面业 绩考核目标和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相应限制性股票的具体处理,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修订稿)》《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等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事项不影响本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会对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重康会验报 字(2023)第 A1 号)。 特此公告。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