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菱股份: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采取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2023-07-28
证券代码:002766 证券简称:索菱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8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采取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简称:索菱 JLC1,股票期权代码:037261
本次符合股票期权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为 80 人,可行权数量为 373.80
万份,行权价格为 4.25 元/份。
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可行权期为 2023 年 6
月 9 日至 2024 年 6 月 7 日,根据行权手续办理情况,实际可行权期限为 2023
年 8 月 1 日-2024 年 6 月 7 日(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
备上市条件。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4 日召
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
售条件及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限售条件及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自主行权事项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自主行权相关手续的办理。
自 2023 年 7 月 28 日起,公司激励对象可以在实际可行权期间内的可行权日
通过承办券商股票交易系统进行自主行权。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 年 5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
单进行核查,并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2 年 5 月 7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
表决权的公告》,独立董事仝小民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的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
集表决权。
3、2022 年 5 月 8 日至 2022 年 5 月 17 日,公司通过官网对激励对象名单及
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
提出的任何异议。2022 年 5 月 18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2 年限制性
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2 年 5 月 24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
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
票的自查报告》。
5、2022 年 6 月 9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
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
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6、2022 年 7 月 14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和《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确定 2022 年 7 月 15
日为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2022 年 7 月 13 日为首次授予部分股票
期权的登记完成日。
7、2023 年 3 月 28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
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
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的
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8、2023 年 5 月 2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和《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
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并确定 2023 年
5 月 29 日为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2023 年 5 月 24 日为预留授予部
分股票期权的登记完成日。
9、2023 年 7 月 14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
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
核查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二、董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1、第一个等待期届满的说明
根据《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
止。”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之日为 2022 年 6 月 9 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等待期已经届满。
2、满足可行权条件情况的说明
可行权条件 成就情况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
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
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上述情况,满足可行权条
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
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可行
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权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
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业绩考核指标达成情况: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根据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显示,公
行权安排 业绩考核指标 司 2022 年营业收入为
828,185,935.65 元,相较公司 2021
以 2021 年度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 年度
第一个行权期 年(营业收入 761,957,591.78 元)
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5%
增长率为 8.69%。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的营业收入。 达标,满足可行权条件。
可行权条件 成就情况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 97 名激励对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 象中,17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
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已不符合行
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与“不
权条件,公司将注销其已获授但尚
合格”两个等级,具体如下: 未行权的 152.50 万份股票期权,该
事项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考评结果 合格 不合格
审议通过;其他仍然在职的 80 名激
个人层面行权比例(N) 100% 0%
励对象 2022 年度个人层面绩效考
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达成的前提下,若激励对象个
核结果为“合格”,个人层面行权
人绩效考核结果达到“合格”,则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的
比例为 100%。
股票期权可全部行权;若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不
合格”,则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
公司注销。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满足,并同意根据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
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为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是否存在差异的说明
除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或未达到考核条件外,本次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
权情况与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及已披露的相关内容一
致,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
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
四、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安排
1、股票期权简称:索菱 JLC1,股票期权代码:037261
2、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共计 80 人,可行权
的股票期权为 373.80 万份。
若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
缩股等事项,股权期权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3、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4.25 元/份。
若在行权前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配股或缩股等事项,股权期权行权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4、行权方式:自主行权。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 A 股普通股。
6、行权安排: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可行权期为
2023 年 6 月 9 日至 2024 年 6 月 7 日,根据行权手续办理情况,实际可行权期
限为 2023 年 8 月 1 日-2024 年 6 月 7 日(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
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
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7、激励对象本次可行权情况:
获授股票 剩余尚未行 本次可行权 本次可行权
本次可行权
姓名 职务 期权的数 权的数量 数量占其获 数量占目前
数量(万份)
量(万份) (万份) 授数量比例 总股本比例
凌志云 董事会秘书 25.00 10.00 15.00 40% 0.01%
核心骨干人员(79 人) 909.50 363.80 545.70 40% 0.43%
首次授予部分合计 934.50 373.80 560.70 40% 0.44%
注:①首次授予部分 17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已不符合行权
条件,公司拟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 152.50 万份,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表已剔除前述激励对象需要注销的股票期权;
②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五、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告日前 6 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的说明
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告日前 6 个月无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六、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1、对公司股权结构和上市条件的影响
本次可行权股票如果全部行权,公司股本将增加【3,738,000】股,股本结
构变动将如下表所示:
本次行权前 本次全部行权后
本次变动数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 比例(%) 量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
流通股/非流 5,521,765.00 0.6513% 75,000.00 5,596,765.00 0.6572%
通股
高管锁定股 2,695,725.00 0.3180% 75,000.00 2,770,725.00 0.3254%
二、无限售条
842,286,263.00 99.3487% 3,663,000.00 845,949,263.00 99.3428%
件流通股
三、总股本 847,808,028.00 100.0000% 3,738,000.00 851,546,028.00 100.0000%
注:1、上表中如有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2、
具体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上市公司股本结构表为
准。
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
发生变化。本次股权激励第一个行权期结束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2、对公司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行权相关股票期权费用将根据有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在等待
期内摊销,并计入管理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
假设本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公司总股本将由 847,808,028 股增加至
851,546,028 股,对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影响较小,具体影响以经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
七、选择自主行权模式对股票期权定价及会计核算的影响
公司在授予日采用 Black-Scholes 模型来计算期权的公允价值。根据股票期
权的会计处理方法,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股票期权进行重新估值,即行权模式
的选择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造成影响。股票期权选择自主行权模式不会对股票
期权的定价及会计核算造成实质影响。
八、不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处理方式
因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公司按本
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股票期权。股票期权行权期结束后,激励
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九、行权专户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计划及个人所得税缴纳安排
本次行权所募集资金将存储于公司行权专户,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次
行权激励对象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激励对象自行承担,所得税的缴纳由公司代
扣代缴。
十、其他说明
1、公司将在定期报告(包括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中或以临
时报告形式披露每季度股权激励对象变化、股票期权重要参数调整情况、激励对
象自主行权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等信息。
2、公司已与激励对象就自主行权模式和承办券商达成一致,并明确约定了
各方权利及义务。承办券商在业务承诺书中承诺其向上市公司和激励对象提供的
自主行权业务系统完全符合自主行权业务操作及相关合规性要求。
特此公告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