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菱股份: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3-08-31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
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
定,作为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过
审慎、认真的研究,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
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
说明和独立意见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经核查,公司 2023 年半年度与关联方资金往来主要系出售商品、接受劳务
以及租赁房屋等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与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公司以及其他关联方之间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
形。
2、对外担保情况
(1)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
经核查,2023 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
在报告期外发生而延续到 2023 年半年度的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
(2)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经核查,2023 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
保的情形,也不存在报告期外发生而延续到 2023 年半年度的为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事项。
我们认为:公司认真贯彻执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2023
年半年度没有发生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但延续到本年度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附属公司以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事项;2023 年半年度公
司不存在为控股子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也不存
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到 2023 年半年度为控股子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事项,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形。
二、关于对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2023 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
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
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董事会所编制的《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
2023 年半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三、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以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为目的所
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日常经营紧密相关,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以
进一步提升外汇风险管理能力,减少汇率波动对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制定了《外
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切实可行的,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议案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
在授权范围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四、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经独立董事核查,公司本次对全资子公司上海三旗和全资孙公司香港三旗提
供对外担保是基于上海三旗和香港三旗实际日常经营所需,是为了顺利履行
OBU 项目《最终协议》,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本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
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公司为上述全资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同意将该事项
提交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李明 仝小民
2023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