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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索菱股份: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2023-11-23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
《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的要求,等
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现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
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的
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

    1、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 2023 年
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3 年 11 月 22 日,该授予日
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中关于
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2、未发现公司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
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3、公司确定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
关于本激励计划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均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
或安排。

    5、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
机制,增强公司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对实现公司持续、健
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
利益。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我们一致同
意同意确定以 2023 年 11 月 22 日为首次授予日,以 2.60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
合首次授予条件的 17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855.00 万股,以 5.19 元/份的
行权价格向符合首次授予条件的 8 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185.00 万份。

    二、关于公司调整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
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的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符合实际经营需求,遵循
了平等、自愿和有偿原则,交易定价原则公允、合理,有利于公司业务经营的正
常运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全体独立董
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议案时,其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日常生产经
营所需的正常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了客观、公允、合理的原则,
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子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因此,
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调整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相关事项。

    三、关于总裁辞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副总裁薪酬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盛家方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辞去公司总裁职务属实,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盛家方先生的辞任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同意盛家方先生辞去公司总裁职务。

    经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及相关资料的审查,我们认为本次会议聘任的高
级管理人员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等要
求的任职资格,具备与其行使职权所必需的经验、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胜任所
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本次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方式、聘任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综上,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白新平先
生为公司总经理(总裁);聘任向明先生、易建国先生、于英俊先生、赵晓明女
士为公司副总裁。

    本次副总裁薪酬方案是参考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并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同意并提议。该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副总裁薪酬方案。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李明                  仝小民




                                                    2023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