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夫户外: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3-08-15
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
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的议案
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
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因
此,同意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事项。
二、 关于《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实地反映了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实际情况,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前次募集
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前
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事项。
三、 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违规担保的情况。
四、 关于 2023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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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苟娟琼____________
张 博____________
钟节平____________
2023 年 8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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