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奇信: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2023-05-16
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ST 奇信 公告编号:2023-083
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度股东大会将于 2023
年 5 月 23 日召开,公司已于 2023 年 4 月 29 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3-081)。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为保护投资者合法利益,方便股东行使表决权,特将本次股东大会召开
进一步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 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23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5 月 23 日(星期二)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
间为:2023 年 5 月 23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交
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5 月 23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
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
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
授权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
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
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 年 5 月 16 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23 年 5 月 16 日(星期二)下午 15:00 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
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曙光社区中山园路 1001 号 TCL 国际 E 城
F5 栋 7F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
议案名称 该列打钩的栏目可以
编码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2.00 《关于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5.00 《关于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6.00 《关于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
7.00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
8.00 《关于确定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薪酬与津贴的议案》 √
特别提示和说明: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并按照审慎性原则,在股东
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
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
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
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
件或证明登记;
(2)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
或证明进行登记;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
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
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书面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
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3 年 5 月 22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4:00-17: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曙光社区中山园路 1001 号 TCL 国际 E
城 F5 栋 7F 董事会办公室(信函登记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政编码:518055
联系电话:0755-25329819
传真号码:0755-25329745
联系人:余小姐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
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
作流程详见附件 1。
五、其他事项
1、联系人:余小姐
联系电话:0755-25329819
传真号码:0755-25329745
2、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
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
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七、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附件 1)、授权委托书(附件 2)的格式
附后。
特此公告。
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5 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781
2、投票简称:奇信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
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
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
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 年 5 月 23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23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
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23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
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于 2023 年 5 月 23 日召开的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
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
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
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 该列打勾
提案名称
编码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2.00 《关于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5.00 《关于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6.00 《关于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
7.00 √
议案》
《关于确定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薪酬与津贴的
8.00 √
议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持股数量: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姓名(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2、授权委托书对上述事项应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在相应表格内填写“同意”、“反对”或“弃
权”,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或未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