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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凯龙股份: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5-09  

                                                    证券代码:002783          证券简称:凯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2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或修改议案的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上没有新提
案提交表决。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8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8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8日
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
月8日0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泉
口路20号)。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邵兴祥先生。
    6、会议通知:公司于2023年4月1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7、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7人,代表股份118,175,621股,
占公司全部股份的30.2055%。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7人,代表股份118,175,621股,占公司
全部股份的30.2055%。

    (2)股东参与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
股,占公司全部股份的0.0000%。

    (3)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中小股东11人,代表股份
6,902,363股,占公司全部股份的1.7642%。

    注:中小股东是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
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表决通过如
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项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 118,175,621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项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 118,175,621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该项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 118,175,621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000%。

    常晶晶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该项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 118,175,621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000%。

    5、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项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 118,175,621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000%。

    6、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财务预算方案》
    该项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 118,175,621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000%。

    7、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该项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 118,175,621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 6,902,36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8、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该项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 118,175,621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 6,902,36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该项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 118,175,621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 6,902,36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该项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 118,175,621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 6,902,36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该项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 75,557,682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 6,902,36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关联股东邵兴祥先生、罗时华先生、刘哲先生已回避表决。

    12、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该项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 118,175,621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 6,902,36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3、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项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 118,175,621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 6,902,36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完成或超额完成 2023 年目标任务实行奖励的议案》

    该项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 118,175,621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 6,902,36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炜衡(深圳)律师事务所指派邓薇律师、石磊律师见
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
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议
案、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会议形成的《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炜衡(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