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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源控股:关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2023-05-08  

                                                                                          关于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87                     证券简称:华源控股                      公告编号:2023-029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21),
公司定于 2023 年 5 月 18 日(周四)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2023 年 5 月 6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李志聪先生(持有公司
108,123,87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4.22%)提交的《关于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
提议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已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5 月 8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
到提案后 2 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截止本公告日,李志聪先生持有公司
股份 108,123,87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4.22%,该提案人的身份符合有关规定,其临时提案属于股东
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且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
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除上述增加临时提案事项外,本次股
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不变。现将变动后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
知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3 年 4 月 19 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关于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召开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18 日(周四)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时间为: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18 日的交易时间,即上
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18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
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或网络方式重复进行
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3 年 5 月 11 日(周四)
   (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对象:
    1、截至 2023 年 5 月 11 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
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
司股东;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
    本次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为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夏蓉街 199 号华源创新中
心 20 幢 11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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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5.00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6.00     《关于 2023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

           7.00     《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8.00     《关于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

           9.00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
           10.00                                                                        √
                    机构的议案》
           11.00    《关于计提资产及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                                √

           12.00    《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

           13.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4.00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2023 年 5 月 8 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 1 至议案 4、议案 6 至议案 11、议案 14 为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同意即为通过;其中议案 6 由股东审议其中的董事、监
事薪酬方案;议案 5、议案 12、议案 13 为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同意即为通过。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议案 14 仅选举一名独立董事,
不适用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
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
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
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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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会议登记方法
     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如下:
     (一)登记时间:2023 年 5 月 16 日上午 9:00-11:30,13:00-17:00。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三)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
 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
 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
 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股东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
 理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除须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股东可以信函(信封上须注明“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或传真方式登记,请仔细填写
《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其中,以上述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
 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查验或留存。信函或传真须在 2023 年 5 月 16 日 17:00 之前
 以专人递送、邮寄、快递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证券部,恕不接受电话登记。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
 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
 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四)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本公告之附件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
     (二)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夏蓉街 199 号华源创新中心 20 幢 11 楼,证券部办公室
     邮政编码:215299
     联 系 人:邵娜、杨彩云
                               关于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联系电话:0512-86872787
联系传真:0512-86872990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关于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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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87,投票简称:华源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的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
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
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对同一
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 年 5 月 18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18 日上午 09:15 至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
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
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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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以下简称“受托人”)代理本人/本单位出席        苏州华源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
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
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性质:                          委托人持有股份数量: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本人/本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议案
  1.00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5.00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6.00     《关于 2023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

  7.00     《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关于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
  8.00                                                                 √
           案》
  9.00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10.00                                                                 √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1.00    《关于计提资产及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                        √
                                       关于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12.00   《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

13.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4.00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

 (以下无正文)

  委托人名称或姓名(签名或盖章):
 (如委托人是法人股东,必须加盖委托人公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授权委托书下载打印、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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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姓名/公司名称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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