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00 证券简称:ST天顺 公告编号:2023-035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5 月 17 日(星期三)北京时间 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3 年 5 月 17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开始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17 日 9:15, 结束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17 日 15:00。 2.会议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街 52 号新疆天顺供 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丁治平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 规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7 人,代表 1 有表决权的股份 51,726,778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47.5639%。其中:通过现 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51,546,600 股,占 公司股本总额的 47.3982%;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4 人,代 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80,178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1657%。 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国浩律 师(乌鲁木齐)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进行见证, 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51,724,0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8%;反对2,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0,07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5994%;反对2,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0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公司独立董事王海灵先生、边新俊先生、宋岩女士分别向股东大会作《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审议通过《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51,724,0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8%;反对2,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0,07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994%;反对 2,700 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0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审议通过《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51,724,0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8%;反对2,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0,07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994%;反对 2,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0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审议通过《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51,724,0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8%;反对2,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0,07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994%;反对 2,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0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审议通过《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1,724,0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8%;反对2,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0,07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994%;反对 2,700 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0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审议通过《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51,724,0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8%;反对2,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0,07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994%;反对 2,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0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7.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股东舟山天顺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王普宇先生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 舟山天顺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所持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47,040,000 股。王普宇先生 所持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4,494,000 股。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0,07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994%;反对 2,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40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0,07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994%;反对 2,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0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8.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 关联股东舟山天顺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王普宇先生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 舟山天顺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所持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47,040,000 股。王普宇先生 4 所持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4,494,000 股。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0,0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5994%;反对2,70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40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0,07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994%;反对 2,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0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9.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1,724,07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48%;反对 2,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0,07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994%;反对 2,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0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0.审议通过《关于追加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舟山天顺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王普宇先生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 舟山天顺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所持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47,040,000 股。王普宇先生 所持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4,494,000 股。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0,0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5994%;反对2,70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40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0,07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5994%;反对2,700 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0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1.审议通过《关于终止现金收购中直能源新疆投资有限公司股权并结束委 托经营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舟山天顺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王普宇先生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 舟山天顺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所持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7,040,000股。王普宇先生所 持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494,000股。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0,0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5994%;反对2,70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40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0,07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5994%;反对2,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0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乌鲁木齐)事务所赵旭东、张瑞琛律师见证,并 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二 0 二二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本次年度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乌鲁木齐)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6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8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