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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天顺: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5-18  

                                                    证券代码:002800           证券简称:ST天顺           公告编号:2023-035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5 月 17 日(星期三)北京时间 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3 年 5 月 17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开始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17 日 9:15,
结束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17 日 15:00。
    2.会议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街 52 号新疆天顺供
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丁治平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
规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7 人,代表


                                     1
有表决权的股份 51,726,778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47.5639%。其中:通过现
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51,546,600 股,占
公司股本总额的 47.3982%;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4 人,代
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80,178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1657%。
    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国浩律
师(乌鲁木齐)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进行见证,
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51,724,0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8%;反对2,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0,07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5994%;反对2,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0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公司独立董事王海灵先生、边新俊先生、宋岩女士分别向股东大会作《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审议通过《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51,724,0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8%;反对2,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0,07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994%;反对 2,700

                                   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0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审议通过《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51,724,0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8%;反对2,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0,07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994%;反对 2,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0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审议通过《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51,724,0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8%;反对2,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0,07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994%;反对 2,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0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审议通过《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1,724,0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8%;反对2,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0,07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994%;反对 2,700

                                   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0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审议通过《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51,724,0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8%;反对2,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0,07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994%;反对 2,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0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7.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股东舟山天顺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王普宇先生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
舟山天顺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所持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47,040,000 股。王普宇先生
所持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4,494,000 股。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0,07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994%;反对 2,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40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0,07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994%;反对 2,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0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8.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
    关联股东舟山天顺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王普宇先生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
舟山天顺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所持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47,040,000 股。王普宇先生

                                      4
所持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4,494,000 股。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0,0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5994%;反对2,70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40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0,07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994%;反对 2,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0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9.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1,724,07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48%;反对 2,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0,07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994%;反对 2,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0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0.审议通过《关于追加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舟山天顺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王普宇先生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
舟山天顺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所持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47,040,000 股。王普宇先生
所持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4,494,000 股。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0,0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5994%;反对2,70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40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0,07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5994%;反对2,700

                                      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0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1.审议通过《关于终止现金收购中直能源新疆投资有限公司股权并结束委
托经营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舟山天顺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王普宇先生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
舟山天顺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所持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7,040,000股。王普宇先生所
持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494,000股。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0,0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5994%;反对2,70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40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0,07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5994%;反对2,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0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乌鲁木齐)事务所赵旭东、张瑞琛律师见证,并
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二 0 二二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本次年度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乌鲁木齐)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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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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