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06 证券简称:华锋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2 债券代码:128082 债券简称:华锋转债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5 月 19 日(星期五)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3 年 5 月 19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19 日 9:15 至 15:00 期间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金渡工业园二期华锋股份综合 大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4、会议召集人: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林程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会议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66,420,834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35.0692%。 2、现场会议的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54,303,91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8.6716%。 3、网络投票的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2,116,92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3976%。 4、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2,055,600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1.0853%。 5、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林程先生,名誉董事长、董事谭帼英女士,董事、副董 事长及副总经理陈宇峰先生、董事卢峰先生现场出席本次会议;董事封华女士、 独立董事周乔先生、罗玉涛先生、李卫宁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监事陈超菊女士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监事朱曙峰先生、刘兰芹女士以通讯方 式出席本次会议。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李胜宇先生现场出席本次会议。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 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具 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并通过《关于<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 66,419,83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5%;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2,054,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14%;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8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审议并通过《关于<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 66,419,83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5%;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2,054,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14%;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8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审议并通过《关于<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 66,419,83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5%;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2,054,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14%;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8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审议并通过《关于<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 66,419,83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5%;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2,054,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14%;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8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审议并通过《关于<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 66,419,83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5%;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2,054,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14%;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8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本次会议决议通 过之日起计,任期三年。累积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6.01 选举林程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66,083,9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92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054,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99.9514%。 6.02 选举谭帼英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66,083,9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92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054,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99.9514%。 6.03 选举陈宇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66,083,9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92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054,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99.9514%。 6.04 选举李胜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66,083,9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92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054,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99.9514%。 6.05 选举卢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66,083,9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92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054,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99.9514%。 6.06 选举周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66,083,9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92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054,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99.9514%。 7、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本次会议决议通过 之日起计,任期三年。累积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7.01 选举周乔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66,083,9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92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054,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99.9514%。 7.02 选举王大方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66,083,9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92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054,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99.9514%。 7.03 选举罗玉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66,083,9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92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054,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99.9514%。 8、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自本次会议决 议通过之日起计,任期三年。累积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8.01 选举朱曙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66,083,9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92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054,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99.9514%。 8.02 选举梁雅丽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66,083,9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92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054,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99.9514%。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杨雅卉、黄思哲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出具法 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 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 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