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锋股份: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2023-12-18
证券代码:002806 证券简称:华锋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7
债券代码:128082 债券简称:华锋转债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锋股份”)于
2023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
事务代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林彦婷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附
后),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林彦婷女士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以及相关素质,能
够满足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林彦婷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758-8510155
联系传真:0758-8510077
电子邮箱:board@c-hfcc.com
通讯地址: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金渡工业园二期华锋股份
特此公告。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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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林彦婷简历
林彦婷女士,1997 年 5 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
科学历,已取得由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23 年 4 月至
今就职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彦婷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
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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