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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路畅科技:关于本次交易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行为的说明2023-07-11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
                         或个人行为的说明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向中
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联重科”)、北京中联重科产业投资基金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等 29 名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湖南中联重科智能高
空作业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股权,并拟向不超过 35 名
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
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8]22 号),公司董事会现就公司在本次交
易中聘请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行为说明如下: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聘请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
财务顾问,聘请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担任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聘请天职国际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次交易的审计机构,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次交易的备考审计机构,聘请沃克森(北京)
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担任本次交易的资产评估机构。此外,上市公司还聘请了
毕马威企业咨询(中国)有限公司对标的公司进行 IT 系统辅助核查,本次聘请
第三方机构事项通过了上市公司内部审批,上市公司与上述第三方机构签署了正
式的聘用协议,并在协议中约定了第三方机构的工作范围、工作成果以及服务费
用标准,在项目执行中第三方机构充分履行了工作职责并提供专业服务,本次聘
用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商业惯例。

    除上述机构之外,上市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和个
人的行为,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
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特此说明。

                                    1
(以下无正文)




                 2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有偿聘请
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行为的说明》之签章页)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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