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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中科: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2023-07-26  

                                                    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23-061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副总经理吴旭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
的信息一致。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5 日收到副总经理吴旭先生提交的《股份减
持计划告知函》,因个人资金需求,其计划自减持计划预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
规定及个人承诺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
份不超过 27,071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6 日披露的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
      公司于近日收到吴旭先生出具的相关告知函,获悉其本次减持计
划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序    股东    减持        减持      减持均价 减持数量    减持     减持股
 号    名称    方式        时间      (元/股) (股)     比例     份来源
                         2023 年 7                                 股权激
 1            集中竞价                 30.01    19,172   0.0063%
                          月 14 日                                 励计划
       吴旭
                         2023 年 7                                 股权激
 2            集中竞价                 28.62    7,899    0.0026%
                          月 25 日                                 励计划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序    股东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        股数      占总股
  号    名称
                                    (股)    本比例      (股)      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08,282    0.04%      81,211      0.03%
               其中:
  1     吴旭                        19,172     0.01%         0        0.00%
               无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89,110     0.03%      81,211      0.03%

注:本次减持计划披露时,吴旭先生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 19,172 股,在减持实施期间,股
权激励授予股份部分解除限售,根据高级管理人员股票解限相关规定,吴旭先生本年度无限
售条件股份增加 7,899 股,本次减持计划包含此部分股份,故在上表中,减持实施完毕后,
吴旭先生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 7,899 股。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
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规章制度。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
实施进展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
旭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
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吴旭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