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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弘亚数控: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之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2023-05-13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1 年-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
         之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1 日

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

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

认真审阅相关会议资料及全体监事充分全面的讨论与分析,现就公司 2021 年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之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

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公司制定《2021 年-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之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程序合法、有效。公司 2021 年-2022 年员

工持股计划之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符合《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

    3、公司审议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

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4、公司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指导意见》及其他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

作为公司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公司实施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

享机制,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

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实现公司

可持续发展。

    6、公司董事会中与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联的董事已根据相关规定回避表

决,董事会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拟参与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监事会主席李良雨、职工代表监事蒋秀琴、监事
麦明月已在监事会会议回避表决。综上,我们认为公司实施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不

会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5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