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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弘亚数控:关于增加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2023-05-13  

                                                    证券代码:002833           证券简称:弘亚数控      公告编号:2023-023

转债代码:127041           转债简称:弘亚转债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暨
                     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09),公司定于2023年5月22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
大会。

    2023年5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1年-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之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公司〈2021年-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之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之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上述3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5月11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李茂洪先生《关于公司2022年年
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提议函》,为提高决策效率,提请公司董事会将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上述3项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
提交召集人。经公司董事会审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茂洪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6,535.624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98%,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且临时提
案内容属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十三条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因增加临时提案,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有所变动,除上述变
动外,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
均保持不变。补充后的股东大会通知内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2023年5月22日14:30,会期半天;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2023年5月22日9:15—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2023年5月22日的交易时间,
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
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
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
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7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23 年 5 月 17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瑞祥大街81号公司10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如下: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2.00     《关于<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00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6.00     《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
    7.00     《关于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8.00     《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9.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作为投票对象
   10.00     需逐项表决:《关于修订管理制度及内控制度的议案》
                                                                  的子议案数: 3)
   10.01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0.02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10.03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关于公司<2021 年-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之第二期员
   11.00                                                                √
             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 年-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之第二期员
   12.00                                                                √
             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2022
   13.00     年员工持股计划之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             √
             案》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
提案10需逐项表决,提案5、提案9和提案10.01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
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提案11-13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不
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本次会议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3.以上提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2023年5月13日刊登在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
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3年5月19日上午9:00-11:30,14:00-17:00。
    2.登记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瑞祥大街81号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部。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
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
    (3)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
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
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盖公章,见附件2),委托人证券账户
卡办理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以收到时间
为准,但不得迟于2023年5月19日17:00送达),不接受电话登记。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丽君、周旭明;
    电话号码:020-82003900;      传真号码:020-82003900;
    电子邮箱:investor@kdtmac.com;
    邮编:510530
    5.本次会议期限预计半天,现场会议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4.《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3 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33”,投票简称为“弘
亚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
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 年 5 月 22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3 年 5 月 22 日 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
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
        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
        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
        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备注            表决意见
                      提                                     该列打
  提案                          提案名称                     勾的栏
  编码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2.00       《关于<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00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
   6.00                                                         √
              议案》
   7.00       《关于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8.00       《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9.00                                                         √
              案》
              需逐项表决:《关于修订管理制度及内控制度的议
  10.00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3)
              案》
  10.01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0.02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10.03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11.00       《关于公司<2021 年-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之第二      √
         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 年-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之第二
12.00                                                      √
         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
13.00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之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      √
         事宜的议案》

  特别说明事项:
        1.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
  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个人的,应
  签名;委托人为法人的,应盖法人公章。
        3. 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
  项以上指示的,视为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依其意思代为选择,其行使表决权的后
  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4. 授权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止。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或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