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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宏泽: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2023-06-16  

                                                    证券代码:002836            证券简称:新宏泽          公告编号:2023-020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4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
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
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公司对相关差错事项进行更正,涉及
2022 年度的财务报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

    1、2022 年度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税率由 15%变
更为 25%

    公司系高新技术企业,财务报表按 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计算企业所得税,
近期在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过程中发现,由于 2022 年上市公司母公司单体
处置子公司实现股权处置收入 16,891.95 万元、子公司分红 5,849.44 万元。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的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
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一)销售货物收入;(二)提供
劳务收入;(三)转让财产收入;(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五)利
息收入;(六)租金收入;(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八)接受捐赠收入;(九)
其他收入。”公司本年度收到的子公司分红 5,849.44 万元,收到的股权处置收入
16,891.95 万元,上述两项收入合计 22,741.39 万元均归纳在企业所得税法的企业


                                    1
  总收入中,导致高新技术产品收入占比低于 60%,2022 年当年度不符合高新技
  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条件,因此 2022 年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率为 25%,所得税税率
  应由 15%变为 25%,需要增加 2022 年企业所得税金额。

      2、研发加计扣除金额增加

      公司在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过程中发现,委托研发所发生的费用符合扣
  除条件,允许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 80%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并计算加计扣除,
  导致应纳所得税额减少 217,686.68 元。

      上述事项对公司 2022 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以及所得税影响金额如下: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应纳税所得额                                                 104,137,494.86

  调整后适用的所得税税率                                               25.00%

  调整后所得应纳所得税额                                         26,034,373.72

  调整前所得应纳所得税额                                         15,751 236.24

  所得税调整金额                                                 10,283,137.48

       二、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为更加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对涉及的
  前期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追溯调整 2022 年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
  本次调整不会影响公司 2022 年度利润总额,对 2022 年度净利润的影响金额为-
  10,283,137.48 元,追溯调整后,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出现
  盈亏性质的改变。具体情况如下:

       (一)上述差错更正事项对公司 2022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单位:元

       报表项目            调整前金额        调整金额          调整后金额

1、合并资产负债表

资产总额                    506,347,745.68                      506,347,74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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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表项目           调整前金额        调整金额          调整后金额

应交税费                      15,005,737.71     10,283,137.48     25,288,875.19

负债总额                      65,759,679.89     10,283,137.48     76,042,817.37

盈余公积                      59,604,277.32     -1,028,313.75     58,575,963.57

未分配利润                   154,044,689.34     -9,254,823.73    144,789,865.61

归属于母公司的权益           440,588,065.79    -10,283,137.48    430,304,928.31

2、合并利润表

利润总额                     110,685,937.15                 -    110,685,937.15

所得税费用                    16,306,266.52     10,283,137.48     26,589,404.00

净利润                        94,379,670.63    -10,283,137.48     84,096,533.15


         (二)上述差错更正事项对公司 2022 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单位:元

         报表项目           调整前金额        调整金额          调整后金额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资产总额                     508,962,152.57                      508,962,152.57

应交税费                      14,957,856.68     10,283,137.48     25,240,994.16

负债总额                      62,757,137.87     10,283,137.48     73,040,275.35

盈余公积                      56,089,663.23     -1,028,313.75     55,061,349.48

未分配利润                   144,600,577.43     -9,254,823.73    135,345,753.70

归属于母公司的权益           446,205,014.70    -10,283,137.48    435,921,877.22

2、母公司利润表

利润总额                     168,815,538.63                 -    168,815,538.63

所得税费用                    15,633,388.51     10,283,137.48     25,916,525.99

净利润                       153,182,150.12    -10,283,137.48    142,899,012.64


         三、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专项说明

         公司已委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出
  具了专项说明,具体内容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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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关于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

    四、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
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
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更正后的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公
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处理。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
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
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
会计信息质量,对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的反映更为准确,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关于该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
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更正后的信息能够
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
正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处理。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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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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