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36 证券简称:新宏泽 公告编号:2023-020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4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 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 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公司对相关差错事项进行更正,涉及 2022 年度的财务报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 1、2022 年度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税率由 15%变 更为 25% 公司系高新技术企业,财务报表按 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计算企业所得税, 近期在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过程中发现,由于 2022 年上市公司母公司单体 处置子公司实现股权处置收入 16,891.95 万元、子公司分红 5,849.44 万元。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的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 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一)销售货物收入;(二)提供 劳务收入;(三)转让财产收入;(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五)利 息收入;(六)租金收入;(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八)接受捐赠收入;(九) 其他收入。”公司本年度收到的子公司分红 5,849.44 万元,收到的股权处置收入 16,891.95 万元,上述两项收入合计 22,741.39 万元均归纳在企业所得税法的企业 1 总收入中,导致高新技术产品收入占比低于 60%,2022 年当年度不符合高新技 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条件,因此 2022 年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率为 25%,所得税税率 应由 15%变为 25%,需要增加 2022 年企业所得税金额。 2、研发加计扣除金额增加 公司在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过程中发现,委托研发所发生的费用符合扣 除条件,允许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 80%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并计算加计扣除, 导致应纳所得税额减少 217,686.68 元。 上述事项对公司 2022 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以及所得税影响金额如下: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应纳税所得额 104,137,494.86 调整后适用的所得税税率 25.00% 调整后所得应纳所得税额 26,034,373.72 调整前所得应纳所得税额 15,751 236.24 所得税调整金额 10,283,137.48 二、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为更加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对涉及的 前期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追溯调整 2022 年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 本次调整不会影响公司 2022 年度利润总额,对 2022 年度净利润的影响金额为- 10,283,137.48 元,追溯调整后,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出现 盈亏性质的改变。具体情况如下: (一)上述差错更正事项对公司 2022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单位:元 报表项目 调整前金额 调整金额 调整后金额 1、合并资产负债表 资产总额 506,347,745.68 506,347,745.68 2 报表项目 调整前金额 调整金额 调整后金额 应交税费 15,005,737.71 10,283,137.48 25,288,875.19 负债总额 65,759,679.89 10,283,137.48 76,042,817.37 盈余公积 59,604,277.32 -1,028,313.75 58,575,963.57 未分配利润 154,044,689.34 -9,254,823.73 144,789,865.61 归属于母公司的权益 440,588,065.79 -10,283,137.48 430,304,928.31 2、合并利润表 利润总额 110,685,937.15 - 110,685,937.15 所得税费用 16,306,266.52 10,283,137.48 26,589,404.00 净利润 94,379,670.63 -10,283,137.48 84,096,533.15 (二)上述差错更正事项对公司 2022 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单位:元 报表项目 调整前金额 调整金额 调整后金额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资产总额 508,962,152.57 508,962,152.57 应交税费 14,957,856.68 10,283,137.48 25,240,994.16 负债总额 62,757,137.87 10,283,137.48 73,040,275.35 盈余公积 56,089,663.23 -1,028,313.75 55,061,349.48 未分配利润 144,600,577.43 -9,254,823.73 135,345,753.70 归属于母公司的权益 446,205,014.70 -10,283,137.48 435,921,877.22 2、母公司利润表 利润总额 168,815,538.63 - 168,815,538.63 所得税费用 15,633,388.51 10,283,137.48 25,916,525.99 净利润 153,182,150.12 -10,283,137.48 142,899,012.64 三、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专项说明 公司已委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出 具了专项说明,具体内容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 的《关于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 四、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 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 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更正后的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公 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处理。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 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 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 会计信息质量,对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的反映更为准确,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关于该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 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更正后的信息能够 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 正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处理。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4 (四)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16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