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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道恩股份: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2023-08-16  

                                                    证券代码:002838              证券简称:道恩股份             公告编号:2023-085

债券代码:128117              债券简称:道恩转债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8 月 15 日(星期二)14:30。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8 月 15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 过 深 交 所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进 行 投 票 的 时 间 为 2023 年 8 月 15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地址:

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振兴路北首道恩经济园工业园区)。

    (5)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于晓宁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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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共 27 人,持有股份数共计 286,899,979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64.0619%。其中:

    ①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274,945,37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61.3925%;

    ②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7 人,代表股份 11,954,60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2.669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7 人,代表股份 11,954,606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2.6693%。其中:

    ①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②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7 人,代表股份 11,954,606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2.6693%。

    (3)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于晓宁先生、韩丽梅女士、肖辉先生、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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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慧东先生、蒿文朋先生、田洪池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

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1.01、选举于晓宁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277,847,77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6.8448%。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 2,902,4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4.2785%。

    于晓宁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韩丽梅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277,739,17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6.807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 2,793,8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3.3701%。

    韩丽梅女士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肖辉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277,739,17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6.807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 2,793,8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3.3701%。

    肖辉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宋慧东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277,739,17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6.807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 2,793,802



                                  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3.3701%。

    宋慧东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选举蒿文朋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277,739,17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6.807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 2,793,8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3.3701%。

    蒿文朋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选举田洪池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277,739,17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6.807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 2,793,8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3.3701%。

    田洪池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王翊民先生、杨希勇先生、车光先生为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2.01、选举王翊民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277,738,87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6.8069%。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 2,793,5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3.3676%。

    王翊民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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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选举杨希勇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277,739,17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6.807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2,793,8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3.3701%。

    杨希勇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车光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277,739,17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6.807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 2,793,8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3.3701%。

    车光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邱焕玲女士、王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

会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3.01、选举邱焕玲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277,738,87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6.8069%。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 2,793,5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3.3676%。

    邱焕玲女士当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选举王斌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277,739,17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5
96.807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 2,793,8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3.3701%。

    王斌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五届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204,767,176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权股 份 总 数 的

97.3741%;反对 4,510,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449%;

弃权 1,011,54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10,14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1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 6,432,6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3.8091%;反对 4,510,40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7.7294%;弃权 1,011,54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1,010,14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4616%。

    股东韩丽梅、宋慧东、蒿文朋、田洪池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数为

76,610,857 股。

    上述议案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薛玉婷、严安

    3、结论性意见: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

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

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

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

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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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备查文件

   1、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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