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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实丰文化: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王盛忠)2023-05-06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实丰文化

股票代码:002862




信息披露义务人:王盛忠


通讯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


股权变动性质:股份增加(协议转让)




签署日期:2023 年 5 月 4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
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
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
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
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
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
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和计划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内买卖实丰文化股票的情况 ................... 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2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3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4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5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王盛忠
乙方
实丰文化、公司、
                     指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862
上市公司
甲方
                     指   蔡俊淞

                          王盛忠以协议转让的方式,获得蔡俊淞持有的实丰文化发展
本次权益变动         指
                          股份有限公司 6,000,000 股股份的行为。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本报告书             指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特别说明:本报告书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与根据相关单项数据直接相加之和

在尾数上略有差异。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                            王盛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4405211968****
 住所                            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
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和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或

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具体计划。若今后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蔡俊淞先生与王盛忠于 2023 年 5 月 4 日签署了《股份转

让协议》,拟将其所持有的公司 6,00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协议转让

给王盛忠。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王盛忠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本次权

益变动后,王盛忠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6,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


    三、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3 年 5 月 4 日,蔡俊淞与王盛忠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条 转让标的

    双方同意并确认,本协议项下的转让标的为甲方持有的上市公司 6,000,000 股

股份,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5%。

    第二条 转让价款及支付

    2.1 双方同意并确认,本协议项下标的股份的每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15.70

元,股份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 94,200,000.00 元(大写:玖仟肆佰贰拾万元整)

(以下简称“股份转让价款”)。

    2.2 甲方、乙方一致同意,股份转让价款按照如下方式支付:

    2.2.1 自本协议签订且甲方就本次协议转让对外公告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乙方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将第一笔股份转让价款(人民币)20,000,000.00 元(大

写:贰仟万元整)支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2.2.2 自双方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登记结算公

司”)办理完毕标的股份过户至乙方名下手续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乙方以银行转

账的方式将第二笔股份转让价款人民币 48,000,000.00 元(大写:肆仟捌佰万元

整)支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2.2.3 自双方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登记结算公

司”)办理完毕标的股份过户至乙方名下手续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乙方以银行转

账的方式将剩余股份转让价款,即人民币 26,200,000.00 元(大写:贰仟陆佰贰拾

万元整)支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2.3 乙方应当将股份转让价款支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2.4 甲方、乙方同意本次股份转让中发生的各项税收、费用由双方根据中国法

律规定自行承担。

    2.5 在本次股份转让取得交易所合规性批准或确认且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第

一笔股份转让价款(即人民币 20,000,000.00 元)之日起的 30 个工作日内,甲方

应根据法律和登记结算公司办理过户登记的要求办妥相关税费的纳税手续;在办妥

纳税手续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按协议转让方式共同向登记结算公司递交

标的股份过户登记的申请及完成过户登记。

    第三条 陈述、保证与承诺

    3.1 甲方向乙方作出如下陈述、保证与承诺:

    3.1.1 其具备签署本协议的资格和能力。

    3.1.2 其签署及履行本协议,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不违反其与

第三人签署的合同(已经取得第三人同意的除外)或国家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监

管机构、仲裁机构发出的判决、命令或裁决等。

    3.1.3 对其持有的标的股份拥有完整的所有权,标的股份除已披露的质押外,

标的股份不存在任何转让限制,且在标的股份上未设置任何权利负担。
    3.1.4 截止本协议签署之日,不存在任何针对标的股份的未决的争议、诉讼、

仲裁、司法或可能导致标的股份权利被限制之行政程序或政府调查,也不存在将要

对标的股份提起诉讼、仲裁、司法或行政程序或政府调查并可能导致标的股份被冻

结、查封的任何情形或者风险。

    3.1.5 自本协议签署日至标的股份过户至乙方名下之日期间,不会对标的股份

进行任何处置(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或间接转让、质押或设定其他第三方权益等)。

    3.1.6 其将积极签署一切其履行本协议的所有必要文件并采取必要行动,就本

协议约定事宜积极办理及配合乙方办理向监管机构和相关部门申请、批准、备案等

相关手续,并及时履行法定的信息披露义务。

    3.2 乙方向甲方作出如下陈述、保证与承诺:

    3.2.1 其具备签署本协议的资格和能力。

    3.2.2 其签署及履行本协议,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不违反其与

第三人签署的合同(已经取得第三人同意的除外)或国家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监

管机构、仲裁机构发出的判决、命令或裁决等。

    3.2.3 保证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支付股份转让价款。

    3.2.4 其将积极签署一切其履行本协议的所有必要文件并采取必要行动,就本

协议约定事宜积极办理及配合甲方办理向监管机构和相关部门申请、批准、备案等

相关手续,并及时履行法定的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条 保密

    本协议任何一方,只为实现本协议的目的使用另一方根据本协议的规定提供的

全部信息及本协议之内容,除根据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深交所规

则的要求进行公开披露,向政府主管部门、监管机构、深交所或中介机构提供必要

的信息外,未经其他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通过任何渠道向他人泄露与

本协议有关的任何未公开的信息。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双方均需全面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内容,一方不履行或不及时、不适当履行

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责任与义务,或违反其陈述、保证或承诺事项,均视为对另

一方(下称“守约方”)的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的全部实际损失。

    5.2 守约方在追究违约方违约责任的前提下,仍可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

议。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对公司日常的经营、

决策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第五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内买卖实丰文化股票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六个月内,除上述已披露的股份变动事项外,信息

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

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

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经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放置地点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联系电话:0754-85882699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

                                                                 王盛忠

                                                         2023 年 5 月 4 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                          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文冠路澄华工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公司                                          业区
股票简称           实丰文化                   股票代码          002862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王盛忠                                       不适用
名称                                          注册地

                   增加√ 减少□
拥有权益的股份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数量变化
                   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        否√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 否√
第一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         赠与 □ 其他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披露前拥有权益 持股数量:0 股
的股份数量及占 持股比例:0 %
上市公司已发行
股份比例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
                   变动数量:6,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
信息露义务人拥
                   变动比例:5%
有权益的股份数
                   变动后持股数量:6,000,000
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后持股比例:5%

在上市公司中拥     时间:2023 年 5 月 4 日
有权益的股份变
动的时间及方式 方式:协议转让

是否已充分披露
                 是□                  否□                不适用 √
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否√            不适用□
 是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此前 6 个月是
 否在二级市场买    是□         否 √
 卖该上市公司股
 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侵害上市    是 □ 否□   不适用√
 公司和股东权益
 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未清偿其
 对公司的负债,
 未解除公司为其    是 □ 否□   不适用√
 负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公
 司利益的其他情
 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
                   是□         否□           不适用 √
 否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否□           不适用 √
(本页无正文,为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署

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________

                                                                  王盛忠

                                                            2023 年 5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