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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实丰文化: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2023-05-11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实丰文化发

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实

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丰文化”或“上市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中相关议案发表如下

独立意见:

    一、关于《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永丰者”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

    1、未发现公司存在《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

下简称“《指导意见》”)、《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

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指导意见》、《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永丰者”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

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与的原则,不存在摊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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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不存在向本员工持股计划

持有人提供财务资助或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的情况;


    3、为规范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公司根据《公司法》、《指导意见》、《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制定了《实丰文

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永丰者”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4、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长期、

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和完善公司与员工的利益共享机制,实现公司、股东和

员工利益的一致性,促进长期、稳定发展;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

和保留优秀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


    5、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公司实施前已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征求员工意见,关联董事已根据《公司法》、

《指导意见》、《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相关议

案回避表决,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出席人数、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并将员工持股计划有关议案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3 年 5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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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黄奕鹏                                     金鹏




              钟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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