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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实丰文化: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10-18  

证券代码:002862               证券简称:实丰文化               公告编号:2023-065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10 月 17 日(星期二)下午 14:00 开始,会期半
天。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 2023 年 10 月 17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10 月 17 日
上午 09:15-下午 15:00。
    3、会议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文冠路澄华工业区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本次会议由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丰文化”
或“上市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蔡俊权先生主持。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8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合规。
证券代码:002862                  证券简称:实丰文化                 公告编号:2023-065



      6、股权登记日:2023 年 10 月 12 日(星期四)。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 8 人,代表
股份 67,471,039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2259%。
     其 中 : 通 过 现场 投 票 的 股东 及 股 东 授权 委 托 代表 人 5 人 ,代 表 股 份
54,972,239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810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12,498,80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0.415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9,554,000 股,占上市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61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3,552,000 股,占上市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6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6,002,00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5.0017%。
     3、委托独立董事投票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进行投票。

    4、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出席
了本次会议,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对本次
股东大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记名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进行表决,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蔡俊权先生、李恺先生、吴宏先生、王依娜女士为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该议案分项表决结
果如下:

     1.01 选举蔡俊权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002862              证券简称:实丰文化            公告编号:2023-065



     总表决结果:
     同意 67,469,03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 9,552,000 股 ,占 出席会 议中小 股东所 持有效 表决 权股份 总数的
99.9791%。
     表决结果:
     同意选举蔡俊权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李恺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
     同意 67,469,03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 9,552,000 股 ,占 出席会 议中小 股东所 持有效 表决 权股份 总数的
99.9791%。
     表决结果:
     同意选举李恺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吴宏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
     同意 67,469,03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 9,552,000 股 ,占 出席会 议中小 股东所 持有效 表决 权股份 总数的

99.9791%。
     表决结果:
     同意选举吴宏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王依娜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

     同意 67,469,03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证券代码:002862              证券简称:实丰文化            公告编号:2023-065



99.997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 9,552,000 股 ,占 出席会 议中小 股东所 持有效 表决 权股份 总数的

99.9791%。
     表决结果:
     同意选举王依娜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黄奕鹏先生、金鹏先生、姚建曦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该议案分项表决结果如下:
     2.01 选举黄奕鹏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
     同意 67,469,03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 9,552,000 股 ,占 出席会 议中小 股东所 持有效 表决 权股份 总数的
99.9791%。
     表决结果:
     同意选举黄奕鹏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金鹏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
     同意 67,469,03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 9,552,000 股 ,占 出席会 议中小 股东所 持有效 表决 权股份 总数的
99.9791%。
     表决结果:
     同意选举金鹏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姚建曦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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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意 67,469,03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 9,552,000 股 ,占 出席会 议中小 股东所 持有效 表决 权股份 总数的
99.9791%。
     表决结果:
     同意选举姚建曦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陈少仰女士、侯安成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与职工代表监事陈煜纯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至第四届监事会
届满,该议案分项表决结果如下:
     3.01 选举陈少仰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总表决结果:

     同意 67,469,03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 9,552,000 股 ,占 出席会 议中小 股东所 持有效 表决 权股份 总数的
99.9791%。
     表决结果:
     同意选举陈少仰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3.02 选举侯安成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总表决结果:

     同意 67,469,03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 9,552,000 股 ,占 出席会 议中小 股东所 持有效 表决 权股份 总数的
99.9791%。

     表决结果:
     同意选举侯安成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证券代码:002862              证券简称:实丰文化            公告编号:2023-065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7,471,03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 9,554,000 股 ,占 出席会 议中小 股东所 持有效 表决 权股份 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7,471,03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 9,554,000 股 ,占 出席会 议中小 股东所 持有效 表决 权股份 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魏伟、王纯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召集和召开程序、现场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
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作出的股东
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证券代码:002862            证券简称:实丰文化              公告编号:2023-065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章的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二)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
务所关于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书》。


    特此公告。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