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作为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 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预计增加的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交易方自愿、公平合理、协商 一致的原则,未发现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行为和情况,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 立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 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 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童水光 刘玉龙 杨庆华 2023 年 5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