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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盘龙药业: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2023-10-30  

证券代码:002864              证券简称:盘龙药业              公告编号:2023-101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

任赵晓妮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至第四届董事会期限届满之日止。

    赵晓妮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

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

    赵晓妮女士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29-83338888-8832

    传真:029-83592658

    联系电子邮箱:1970wujie@163.com

    通讯地点:西安市灞桥区现代纺织产业园灞柳二路 2801 号

   特此公告。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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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个人简历

    赵晓妮女士,1986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历任诺基

亚西门子区域办事处行政主任,中航证券西安营业部客户经理、投教基地负责人,达刚

控股集团投关经理。现就职于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赵晓妮女士已取

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持有证券从业资格和上市公司证代分级中级、

高级证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晓妮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

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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