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康生化: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2023-06-22
证券代码:002868 证券简称:绿康生化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的
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
公司监事,在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后,经审慎思考,依据公平、公正、客观
的原则,现就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对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资
格和条件的要求,公司符合现行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有关规定,具备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案和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战略,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质量,改善公司财务状况,
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
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
见》(国发﹝2014﹞17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
项的指导意见》(证监发﹝2015﹞31 号)等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结合最
新情况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结合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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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了具体的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
实履行作出了承诺,有利于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分析、相
关填补措施及承诺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5、《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
告》充分论证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发行证券及其品种选择的必要性,
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数量和标准的适当性,发行定价的原则、依据、方法和程序的合
理性,发行方式的可行性,发行方案的公平性、合理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
即期回报分析及填补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6、鉴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至今已超过五个会计年度,根据中国证监会《监
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无需编
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7、《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2025 年)》符合《关于进
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明确了公司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增强了利
润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及利润分配进行监督,有利于维
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依法享有的股东权利;
8、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文件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及整体安排,同意
将本次发行有关事宜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 年 6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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