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康生化: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7-04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
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查阅公司提供的
有关资料、了解有关情况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
一次(临时)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增加 2023 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一致认为:公司增加 2023 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是为了满足
子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银行、融资租赁等金融机构贷款担保和履约担保等事
项担保需要,符合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符合公司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审议表决本次交易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
意《关于增加 2023 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谭青 张信任 范学斌
2023 年 07 月 0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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