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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溢科技: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3-06-30  

                                                    证券代码:002869            证券简称:金溢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7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通过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5,760,050 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因此,
本次权益分派以公司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已回购股份后的 173,796,291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60 元(含税)人民币。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比例及除权(息)
参考价计算:公司总股本折算每 10 股现金红利=(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
每股分红金额)÷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10 股。
    3、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息)价按照上述原则和方式执行,
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息)参考价:除权(息)参考价格=[(股权登记
日收盘价格-按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
比例)。由于公司本次分红为差异化分红,上述现金红利指以实际分派金额根据
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无送红
股和资本公积转增,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股份变动比例为 0。
    每股现金红利=(实际参与权益分派的股本数×每股分红金额)÷本次权益
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173,796,291×0.06)÷179,556,341=0.0580752
(保留小数点后七位),即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 10 股现金红利为 0.580752 元,
公司除权(息)参考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580752)元/股。


    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3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6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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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方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79,556,341 股扣除公司
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 5,760,050 股后的总股本 173,796,29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以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6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0,427,777.46 元
(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 1,189,949,040.69
元结转至下一年度。如在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
予行权或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
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仍为 179,556,341
股。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
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
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79,556,341 股扣除公
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 5,760,050 股后的总股本 173,796,291 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以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60 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
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54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
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
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
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
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2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6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7 月 6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7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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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7 月 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3 年
7 月 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一)关于除权(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考虑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不参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公司本次
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实际参与权益分派的股本×每股分红金额,即 173,796,291
股×0.06 元/股=10,427,777.46 元。
    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
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
小,因此,在计算除息价格时,应按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折算
的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即 10,427,777.46÷
179,556,341=0.0580752 元/股。
    综上,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
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格
-0.0580752)元/股。
    (二)在权益分派实施后的相关参数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将对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第二期)的回购价
格上限、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以
及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公司将按照相
关规定履行调整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南路 16 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 11 栋 A
座 20 层
    咨询联系人:周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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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电话:0755-26624127
   传真电话:0755-86936239

   八、备查文件

   1、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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