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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元隆雅图:2022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2023-05-16  

                                                        证券代码:002878     证券简称:元隆雅图    公告编号:2023-

                                                     045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事项的参

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就中小投资者对有关议案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

(即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与网络

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23年5月15日上午10:30在北京市西城区广安

门内大街338号港中旅维景国际大酒店写字楼12层公司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9:15-9:25,9:30-

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 1 —
2023年5月15日9:15-15:00。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孙震先生主持,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4 人,代表股份 114,695,463 股,占公司总股份
的 51.393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114,047,363 股,占公司总股份
的 51.103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648,1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29040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648,200 股,占公司总股份
的 0.29045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00045%。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648,1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290405%。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了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4,692,1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1%;反对 3,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 2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44,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909%;反对3,30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09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了2022年度述职报告。

     2、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4,692,1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1%;反对 3,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44,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909%;反对3,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09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4,692,1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1%;反对 3,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44,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909%;反对3,300


                                                                              — 3 —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09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4,692,1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1%;反对 3,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44,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909%;反对3,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09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4,692,1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1%;反对 3,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44,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909%;反对3,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09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0.0000%。




                                                                              — 4 —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45,49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22%;反对 3,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7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44,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909%;反对3,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09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关联事项议案,出席会议的股东中,关联股东元隆雅图(北京)投
资有限公司、孙震、边雨辰、向京、岳昕需回避表决,共计回避113,746,673股,
本议案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948,790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4,692,1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1%;反对 3,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4,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909%;反对 3,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09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 5 —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3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74,99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53%;反对 3,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4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4,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909%;反对 3,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09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关联事项议案,出席会议的股东中,关联股东元隆雅图(北京)

投资有限公司、孙震需回避表决,共计回避111,817,173股,本议案出席会议有效

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878,290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4,391,57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1%;反对 3,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44,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909%;反对3,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09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0.0000%。



                                                                              — 6 —
        该议案为关联事项议案,出席会议的股东中,关联股东李娅、刘岩需回避

表决,共计回避300,590股,本议案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14,394,873

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4,692,1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1%;反对 3,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44,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909%;反对3,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09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殊决议事项,已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

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4,692,1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1%;反对 3,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44,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909%;反对3,300




                                                                              — 7 —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09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殊决议事项,已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代贵利、杨永毅

    3、结论性意见: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

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6 日




                                                                           — 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