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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弘宇股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3-06-08  

                                                    证券代码:002890            证券简称:弘宇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0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2年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3年5月16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

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

       司2022年12月31日的股本93,338,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

       金1.4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3,067,320.00元,不送红股,以资本

       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37,335,200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30,673,200股。

    2、自该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若公司股本总

       额在权益分派实施前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

       分派比例进行调整;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93,338,000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4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

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

金每10股派1.26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

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

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
证券代码:002890            证券简称:弘宇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0


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

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

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8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

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4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93,338,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30,673,200股。

       三、股权登记日和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6月1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6月14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3年6月1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23年6月14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

         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

         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3

         年6月1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

         户;

    3、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年6月5日至登记日:2023年6月

         13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3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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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资本公积金转          本次变动后
           股东名称
                           数量(股)     比例      增股本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6,847,017    7.34%          2,738,807        9,585,824    7.34%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86,490,983   92.66%         34,596,393       121,087,376   92.66%

      三、股份总数         93,338,000   100.00%        37,335,200       130,673,200   100.00%

    注: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变动后的具体股本情况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中国结

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的股本情况为准。

     八、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130,673,200股摊薄计算,2022年年

度每股净收益为0.1730元。

     九、相关咨询方法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办公室

    咨询地址:山东省莱州市虎头崖经济技术工业园区弘宇路3号

    咨询联系人:辛晨萌、高晓宁

    咨询电话:0535-2232378

    传真电话:0535-2232378

     十、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6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