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06 证券简称:华阳集团 公告编号:2023-029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1日(星期四)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 1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惠州市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上霞北路1号华 阳工业园A区集团办公大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邹淦荣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人,代表股份319,799,295股, 占公司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1412%。其中,现场出席会议 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股份318,642,405股,占公司本次会议股权登记 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898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156,890 股,占公司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29%。通过现场和网络 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人,代表股份1,156,990股,占公司本次会议股 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29%。 (2)公司董事、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或远程通讯方式出席或列 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通商(深圳)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到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议案的表决 情况如下: 1、《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319,798,09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55,7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8963%;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103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2、《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319,798,09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55,7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8963%;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103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3、《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319,798,09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55,7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8963%;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103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4、《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319,798,09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55,7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8963%;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103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5、《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19,798,09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55,7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8963%;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103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6、《关于公司董事津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19,798,09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55,7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8963%;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103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7、《关于公司监事津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19,798,09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55,7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8963%;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103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8、《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19,763,79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89%;反对35,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1%;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21,4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6.9317%;反对35,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3.068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9、《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18,686,10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19%;反对1,113,1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81%;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3.7857%;反对1,113,1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6.214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0、《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18,686,10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19%;反对1,113,1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81%;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3.7857%;反对1,113,1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6.214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1、《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18,686,10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19%;反对1,113,1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81%;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3.7857%;反对1,113,1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6.214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2、《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18,686,10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19%;反对1,113,1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81%;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3.7857%;反对1,113,1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6.214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1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18,686,10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19%;反对1,113,1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81%;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3.7857%;反对1,113,1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6.214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14、《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18,686,10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19%;反对1,113,1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81%;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3.7857%;反对1,113,1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6.214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就2022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述职,各独立董事 2022 年 度 述 职 报 告 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 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通商(深圳)律师事务所刘问律师、樊凯律师现场见 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 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 易所相关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通商(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