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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阳集团: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6-01  

                                                    证券代码:002906            证券简称:华阳集团           公告编号:2023-033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
议于2023年5月3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5月26日以邮件方式
发出,应参加会议人数9人,实际参加会议人数9人,会议由邹淦荣董事长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及《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
购价格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0 年股
权激励计划”)、《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情况,董
事会同意将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13.00 元/份调整
为 12.75 元/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17.11 元/份调整为 16.86 元/份,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 6.25 元/股调整为 6.00 元/股;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股
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35.57 元/份调整为 35.32 元/份。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司《关于调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
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刊登在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 7 名原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
备激励对象资格,18 名激励对象因所在的下属公司绩效考核未达到激励计划第
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而不得行权,根据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前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股票期权合计 90,600 份予以注销。公司本次注销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以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司《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刊登在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
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以及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 2020 年股权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
的 315 名激励对象本次可行权的 1,599,480 份股票期权办理行权所需的相关事
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司《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3-037)。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刊登在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