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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阳集团: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2023-08-11  

                                                    股票简称:华阳集团                                   股票代码:002906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Foryou Corporation
 (惠州市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上霞北路 1 号华阳工业园 A 区集团办公大楼)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二〇二三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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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全体董事签名:



       邹淦荣                    孟庆华                     张元泽


       吴   卫                   李道勇                     孙永镝


       罗中良                    魏志华                     袁文峰


全体监事签名:



       温惠群                    孙       伟                黄   勇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邹淦荣                    吴       卫                陈世银


       刘   斌                   韩继军                     李翠翠



       彭子彬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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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邹淦荣                    孟庆华                     张元泽


       吴   卫                   李道勇                     孙永镝


       罗中良                    魏志华                     袁文峰


全体监事签名:



       温惠群                    孙       伟                黄   勇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邹淦荣                    吴       卫                陈世银


       刘   斌                   韩继军                     李翠翠



       彭子彬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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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   卫                   李道勇                     孙永镝


       罗中良                    魏志华                     袁文峰


全体监事签名:



       温惠群                    孙       伟                黄   勇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邹淦荣                    吴       卫                陈世银


       刘   斌                   韩继军                     李翠翠



       彭子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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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邹淦荣                    孟庆华                     张元泽


       吴   卫                   李道勇                     孙永镝


       罗中良                    魏志华                     袁文峰


全体监事签名:



       温惠群                    孙       伟                黄   勇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邹淦荣                    吴       卫                陈世银


       刘   斌                   韩继军                     李翠翠



       彭子彬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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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董事签名:



       邹淦荣                    孟庆华                     张元泽


       吴   卫                   李道勇                     孙永镝


       罗中良                    魏志华                     袁文峰


全体监事签名:



       温惠群                    孙       伟                黄   勇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邹淦荣                    吴       卫                陈世银


       刘   斌                   韩继军                     李翠翠



       彭子彬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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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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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董事签名:



       邹淦荣                    孟庆华                     张元泽


       吴   卫                   李道勇                     孙永镝


       罗中良                    魏志华                     袁文峰


全体监事签名:



       温惠群                    孙       伟                黄   勇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邹淦荣                    吴       卫                陈世银


       刘   斌                   韩继军                     李翠翠



       彭子彬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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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 8
释   义 ---------------------------------------------------------------------------------------------- 9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10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 10
     二、本次发行概要 ----------------------------------------------------------------------- 11
     三、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情况 -------------------------------------------------------- 16
     四、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 -------------------------------------------------------- 23
第二节 发行前后情况对比 ------------------------------------------------------------------ 25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 -------------------------------------------- 25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 26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 26
第三节 保荐人(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28
第四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30
第五节 有关中介机构的声明 --------------------------------------------------------------- 30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36
     一、备查文件 ----------------------------------------------------------------------------- 36
     二、查阅地点 ----------------------------------------------------------------------------- 36
     三、查询时间 -----------------------------------------------------------------------------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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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释       义

    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发行人、公司、华阳集
                        指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团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
                        指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                指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
董事会                  指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                指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保荐人、主承销商、广
                        指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证券
发行人律师、律师        指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发行人会计师、审计机
                        指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构、德勤
《注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
《业务实施细则》        指
                             则》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的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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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过程

    2022 年 8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
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 年)股东分红回报计
划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议案。独立
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2 年 9 月 6 日,公司召开了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前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

    2023 年 2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审核过程

    2022 年 11 月 21 日,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
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2022 年 12 月 14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127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
发行不超过 142,854,660 股新股,该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三)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确定配售结果之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于 2023 年 8 月 1 日向本
次发行获配的 11 名发行对象发出了《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获配及缴款通知书》(以下简称“《获配及缴款通知书》”)。发行对


                                   10
象根据《获配及缴款通知书》的要求向指定的本次发行缴款银行账户及时、足额
缴纳了认股款。截至 2023 年 8 月 3 日下午 16 时(16:00)止,发行对象已将认
购资金总额人民币 1,399,999,977.75 元缴付至保荐人(主承销商)广发证券指定
的账户内。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 年 8 月 4 日对上述
认购资金总额出具了《验资报告》(司农验字[2023]23006670015 号)。
    2023 年 8 月 4 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广发证券已将上述认购资金款项
扣除尚未支付的保荐承销费(含增值税)后的余额人民币 1,395,799,977.82 元划
转至公司指定账户。

    根据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 年 8 月 8 日出具的《验
资报告》(德师报(验)字(23)第 00204 号),截至 2023 年 8 月 4 日止,华阳集团
此次发行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 1,399,999,977.75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
(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7,292,611.56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392,707,366.19
元,其中计入股本 46,280,991.00 元,计入资本公积 1,346,426,375.19 元。

(五)股份登记和托管

    公司将尽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登记、托管、
限售等相关事宜。本次发行新增普通股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于限售期届
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深交所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
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二、本次发行概要

(一)发行股票类型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数量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 46,280,991
股,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最高发行数量,未超过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
销商)于 2023 年 7 月 12 日向深交所报送的《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11
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49,243,756 股),且
发行股数超过本次发行方案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符合相关规定。

(三)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3 年 7 月 27 日,
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当天)公司股票
交易均价的 80%,即不低于 28.43 元/股,本次发行底价为 28.43 元/股。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
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30.25
元/股,发行价格为发行底价的 106.40%。

(四)发行对象

      发行人及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
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 30.25 元
/股,发行股数 46,280,991 股,募集资金总额 1,399,999,977.75 元。本次发行对象
最终确定为 11 名,本次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获配股数          获配金额          限售期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股)          (元)            (月)
  1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983,471     59,999,997.75      6
  2         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6,446,280    194,999,970.00      6
  3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545,454     76,999,983.50      6
  4                UBS AG                     4,165,289    125,999,992.25      6
  5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380,165     71,999,991.25      6
  6        信达澳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983,471     59,999,997.75      6
  7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190,082    277,999,980.50      6
  8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983,471     59,999,997.75      6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
  9                                           1,983,471     59,999,997.75      6
           颐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
         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10                                           1,983,471     59,999,997.75      6
                     伙)
 11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636,366    352,000,071.50      6
                 合计                        46,280,991   1,399,999,977.75     -




                                        12
(五)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根据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于 2023 年 7 月 12 日向深交所报送的发行
方案,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 140,000.00 万元。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1,399,999,977.75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
税)人民币 7,292,611.56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392,707,366.19 元。

(六)发行股票的锁定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
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发行
对象基于本次发行所取得的股份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情形衍生取
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本次发行股票发行对象因由本次发行取得
的公司股份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
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七)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交所主板上市交易。

(八)本次发行的申购报价及获配情况

    1、认购邀请书的发送情况

    根据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于 2023 年 7 月 12 日向深交所报送发行方
案时确定的《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拟发
送对象名单》,符合发送认购邀请文件相关条件的投资者共计 130 名。前述 130
名投资者包括公司前 20 名股东中的 12 名股东(不包括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
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
大影响的关联方)以及符合《业务实施细则》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30
家、证券公司 20 家、保险机构投资者 11 家,及董事会决议公告后至 2023 年 7
月 12 日向深交所报送发行方案日已经表达认购意向的 57 名投资者。发行人与保
荐人(主承销商)于 2023 年 7 月 26 日向上述投资者发送了《惠州市华阳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
及其附件等文件。


                                    13
    除上述投资者外,2023 年 7 月 12 日(含)向深交所报送发行方案后至申购
日(2023 年 7 月 31 日)上午 9:00 前,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共收到 10
名新增投资者表达的认购意向,保荐人(主承销商)在审慎核查后将其加入到发
送《认购邀请书》名单中,并向其补充发送《认购邀请书》及其附件,上述过程
均经过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见证。新增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名单如下:

  序号                                    投资者名称
    1                           上海纯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                           上海贺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4                        上海潼骁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5                  惠州市东江梧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                          北京银网信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7                          浙江谦履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                                       郭伟松
    9                      华实浩瑞(北京)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                      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经保荐人(主承销商)及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核查,认购邀请文件的内容、
发送范围及发送过程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和《业
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发行人董事会和股东大
会通过的有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及发行对象的相关要求,也符合向深交所
报送的发行方案文件的规定。

    2、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

    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申购时间内,即 2023 年 7 月 31 日上午 9:00-12:00,
在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的全程见证下,保荐人(主承销商)共收到 15 名投资
者提交的《申购报价单》及其他申购相关材料。除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格
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无需缴纳保证
金外,其他投资者均按《认购邀请书》要求及时缴纳了保证金,15 名投资者的
报价均为有效报价。
    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如下表所示:
                                   申购价格      申购金额     是否缴纳   是否有
 序号         投资者名称
                                   (元/股)     (万元)       保证金   效报价


                                     14
          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                                         29.98    6,500.00     是     是
                  分红产品
                                            33.20   12,000.00
  2        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32.49   16,000.00     是     是
                                            31.77   19,500.00
          上海纯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       纯达定增精选十八号私募证          29.95    6,000.00     是     是
                  券投资基金
  4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0.40    6,000.00   不适用   是
                                            33.33    6,000.00
  5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不适用   是
                                            30.10   12,000.00
                                            29.69   10,000.00
  6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不适用   是
                                            28.69   12,800.00
                                            31.30   12,600.00
  7                UBS AG                                       不适用   是
                                            30.00   18,400.00
  8       信达澳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0.65    6,000.00   不适用   是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
  9                                         30.38    6,000.00     是     是
          优颐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
  10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9.21    6,700.00   不适用   是
                                            31.69    6,200.00
  1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0.92    7,200.00     是     是
                                            29.15    8,400.00
                                            32.47   13,500.00
  12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1.25   30,800.00   不适用   是
                                            30.25   44,400.00
                                            31.70    7,700.00
  13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30.02   14,400.00
                                            31.69    9,200.00
  14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1.00   19,900.00   不适用   是
                                            30.49   27,800.00
          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15                                        30.33    6,000.00     是     是
                    合伙)

       3、发行对象及获配情况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发行价格、发
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30.25 元/股,本次发
行股份数量 46,280,991 股,募集资金总额 1,399,999,977.75 元,未超过相关董事

                                       15
会及股东大会决议以及向深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规定的发行股票数量和募集资
金规模上限。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11 名,具体配售情况如下:
                                         获配股数          获配金额          限售期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股)          (元)            (月)
  1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983,471      59,999,997.75      6
  2        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6,446,280     194,999,970.00      6
  3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545,454      76,999,983.50      6
  4                UBS AG                    4,165,289     125,999,992.25      6
  5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380,165      71,999,991.25      6
  6       信达澳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983,471      59,999,997.75      6
  7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190,082     277,999,980.50      6
  8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983,471      59,999,997.75      6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
  9                                           1,983,471     59,999,997.75      6
           颐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
         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10                                           1,983,471     59,999,997.75      6
                     伙)
 11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636,366    352,000,071.50      6
                 合计                        46,280,991   1,399,999,977.75     -

      经核查,本次发行对象为 11 名,未超过《注册管理办法》和《业务实施细
则》规定的 35 名投资者上限。上述获配对象均在《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拟发送对象名单》所列示的及新增发送《认购
邀请书》的投资者范围内。上述获配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
的关联方。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
本次发行。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
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亦未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
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

三、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情况

(一)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1、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6
   企业名称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196 号世纪汇办公楼二座
   注册地址
                   27-30 层
   注册资本        52,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裴长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10924515X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依法
   经营范围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股数(股)    1,983,471
    限售期         6 个月

   2、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        北京市石景山区金府路 30 号院 2 号楼 7 层
   注册资本        50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刘维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1783888XG
                   投资管理、股权投资、投资咨询;产权经纪。(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
                   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经营范围
                   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
                   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获配股数(股)    6,446,280
    限售期         6 个月

   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注册资本        890,667.1631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贺青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63159284XQ
                   许可项目:证券业务;证券投资咨询;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
                   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经营范围        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证
                   券财务顾问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


                                        17
 获配股数(股)    2,545,454
    限售期         6 个月

   4、UBS AG

   企业名称        UBS AG
   企业性质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Bahnhofstrasse 45, 8001 Zurich, Switzerland, and Aeschenvorstadt
   注册地址
                   1,4051 Basel, Switzerland
   注册资本        385,840,847 瑞士法郎
  法定代表人       房东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QF2003EUS001
(境外机构编码)
   经营范围        境内证券投资
 获配股数(股)    4,165,289
    限售期         6 个月

   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注册资本        1,482,054.6829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1017814402
                   一般经营项目是:,许可经营项目是:证券经纪(限山东省、河南省、浙
                   江省天台县、浙江省苍南县以外区域);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
                   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
                   管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境内委托投资管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证券
   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和职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融资
                   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
                   品;股票期权做市。上市证券做市交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
                   或许可证件为准)
 获配股数(股)    2,380,165
    限售期         6 个月

   6、信达澳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信达澳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18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科苑南路 2666 号中国华润大厦
   注册地址
                   L1001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朱永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717866151P
                   一般经营项目是:无,许可经营项目是: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
   经营范围
                   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获配股数(股)    1,983,471
    限售期         6 个月

   7、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 99 号 18 层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潘福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17866186P
                   (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三)
   经营范围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股数(股)    9,190,082
    限售期         6 个月

   8、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海德三道 1236 号大成基金总部大厦
   注册地址
                   5 层 27 层、28 层、29 层、30 层、31 层、32 层、33 层
   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吴庆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710924339K
                   一般经营项目是: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
   经营范围
                   的其他业务(凭中华人民共和国基金管理资格证书 A009 号经营)。
 获配股数(股)    1,983,471
    限售期         6 个月

   9、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颐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

   企业名称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9
   企业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博成路 1101 号 8F 和 7F701 单元
   注册资本        60,06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赵明浩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70945342F
                   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业务相
   经营范围        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股数(股)    1,983,471
    限售期         6 个月

   10、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        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        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      济南市历城区华信路 3 号鑫苑鑫中心历城金融大厦 5 楼 510-1 室
    出资额         290,000 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    西藏瑞楠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112MA3U7G7U12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融资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
   经营范围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股数(股)    1,983,471
    限售期         6 个月

   11、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 619 号 505 室
   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吴林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577433812A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
   经营范围        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获配股数(股)    11,636,366
    限售期         6 个月




                                        20
(二)关于发行对象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核查

    根据询价结果,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发行见证律师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获配发行对象是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
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进行了核
查,相关核查情况如下: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属于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富国融享
18 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等 5 个公募、养老金产品参与认购,前
述产品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
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的相关规定范围内须备案的产品,因
此无需履行私募基金备案手续。
    信达澳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属于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信澳
新能源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等 5 个公募产品参与认购,前述产品不属于《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
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的相关规定范围内须备案的产品,因此无需履行私募基
金备案手续。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属于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诺德基金
浦江 66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等 42 个资产管理计划产品参与认购,前述产品均
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中国证券投
资基金业协会办理了备案登记手续。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属于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大成阳光
定增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三组合”2 个产品参与认购,
“大成阳光定增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了备案登记手续;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三组合”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
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的相关规定
范围内须备案的产品,因此无需履行私募基金备案手续。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属于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财通基金
君享永熙单一资产管理计划”等 62 个资产管理计划产品参与认购,前述产品均


                                   21
  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中国证券投
  资基金业协会办理了备案登记手续。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属于保险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华泰优颐股票专
  项型养老金产品”1 个养老金产品参与认购,该产品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
  案办法》的相关规定范围内须备案的产品,因此无需履行私募基金备案手续。
       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UBS AG、中信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自有资金参与认购,不
  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
  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的相关规定范围内须登记和备案的产品,因此
  无需履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和私募基金备案手续。

       (三)关于认购对象适当性核查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实施指引(试行)》及保荐人(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要求,本
  次发行参与报价并最终获配的投资者均已按照相关法规和《认购邀请书》中的投
  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提交了相关材料,保荐人(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获配对象
  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结论为:
                                                         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投资者分类
                                                             等级是否匹配
 1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2        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C4 类普通投资者            是
 3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4               UBS AG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5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6       信达澳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7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8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颐
 9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
       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10                                    C3 类普通投资者            是
                   伙)
 11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22
    经核查,本次确定的发行对象均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
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保荐人(主承销商)投资者
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要求。

(四)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关联关系、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安排

    参与本次发行询价申购的各发行对象在提交《申购报价单》时均做出承诺:
发行对象不属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
员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产品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亦不存在发
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
保底保收益承诺,以及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
他补偿的情形。
    经核查,本次发行获配的 11 名投资者不包括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
响的关联方。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
办法》和《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不存在重
大交易的情况。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四、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林传辉
保荐代表人:           黄小年、万小兵
项目协办人:           郭思圻
项目组成员:           王珏、熊奎、雷鸣、张小波、李佳佳
办公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 26 号广发证券大厦 41 层
电话:                 020-66338888
传真:                 020-87553600
(二)发行人律师: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孔鑫
经办律师:             胡燕华、樊凯


                                         23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 1 号国贸写字楼 2 座 12 至 14 层
电话:                 0755-83517570
传真:                 0755-83515502
(三)发行人审计机构: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               付建超
签字注册会计师:       黄玥、田芬
办公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 222 号 30 楼
电话:                 0755-33538258
传真:                 0755-82463186
(四)发行人验资机构: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               付建超
签字注册会计师:       黄玥、田芬
办公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 222 号 30 楼
电话:                 0755-33538258
传真:                 0755-33538254




                                       24
                       第二节 发行前后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序                                               持股数量       持股比    限售股份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号                                               (股)           例      数量(股)
1    江苏华越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一般法人      270,851,352     56.86%           -
     中山中科股权投资有限
2                              境内一般法人       29,582,253      6.21%           -
     公司
     珠海横琴中科白云股权
3    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境内一般法人       18,208,700      3.82%           -
     限合伙)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易方达供给改革灵活
4                            基金、理财产品等     11,936,728      2.51%           -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景顺长城新
5                            基金、理财产品等      8,133,337      1.71%           -
     能源产业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    -易方达稳健收益债券    基金、理财产品等      5,663,125      1.19%           -
     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7    公司-信澳新能源产业    基金、理财产品等      5,083,863      1.07%           -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8                            基金、理财产品等      3,061,046      0.64%           -
     -分红-团险分红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信澳智远三年持
9                            基金、理财产品等      2,008,702      0.42%           -
     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
1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2,006,128      0.42%           -
                      合计                       356,535,234    74.85%            -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示意情况)

     假设以上述持股为基础,不考虑其他情况,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
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                                              持股数量                  限售股份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号                                              (股)                    数量(股)


                                       25
序                                              持股数量                 限售股份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号                                              (股)                   数量(股)
1    江苏华越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一般法人      270,851,352     51.83%            -
     中山中科股权投资有限
2                             境内一般法人       29,582,253      5.66%            -
     公司
     珠海横琴中科白云股权
3    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境内一般法人       18,208,700      3.48%            -
     限合伙)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易方达供给改革灵活
4                            基金、理财产品等    11,936,728      2.28%            -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景顺长城新
5                            基金、理财产品等     8,133,337      1.56%            -
     能源产业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
     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
6                             境内一般法人        6,446,280      1.23%    6,446,280
     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7    公司-信澳新能源产业    基金、理财产品等     5,982,706      1.14%     898,843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    -易方达稳健收益债券    基金、理财产品等     5,663,125      1.08%
     型证券投资基金
9    UBS AG                     境外法人          4,165,289      0.80%    4,165,289
     诺德基金-华泰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诺德基金
10                           基金、理财产品等     3,206,612      0.61%    3,206,612
     浦江 120 号单一资产管
     理计划
                      合计                      364,176,382    69.69%    14,717,024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此次认购,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将发生变化,公司
将新增 46,280,991 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
化,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
符合上市条件。


                                       26
(二)对公司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资产和净资产规模将相应增加,资产负债率和财
务风险将有所降低,公司的财务结构将进一步改善,资本实力得到增强。

(三)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的项目系公司对主营业务的拓展和
升级,项目实施后将增强公司主营业务的盈利能力,不会导致公司业务结构发生
重大变化。

(四)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公司已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
本次发行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现
行法人治理结构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继续加强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五)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
响。若公司拟调整上述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
披露义务。

(六)对公司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产生新的关联交易,也不会导致同业竞争。若未来公司因正常
的经营需要与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发生交易,公司将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遵照市场化原则公平、公允、公正地确定交易价格,并履行必要的审
批和披露程序。




                                  27
第三节 保荐人(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
                        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认为: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和《业
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127
号)和发行人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符合已向深交所报送的《惠州市华阳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要求。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
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和《业
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保荐人(主
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
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本次发行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
股东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也不存在直接
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的情形。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方面,充分体
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8
第四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
                              结论意见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认为: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本次发行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
发行具备实施的法定条件;本次发行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和《认购
协议》合法有效;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次发行确
定的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数量及募集资金总额等发行结果公正、公平,
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发行人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股
东大会决议的相关要求;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具备认购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份的主体资格,且不超过 35 名,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发行人尚需办理因本次发行引起的新增股份登记、上市手续,以及注册资本增加、
章程修改等事宜的工商登记或备案手续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29
第五节 有关中介机构的声明

   (中介机构声明见后附页)




              30
                    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保荐人(主承销商)已对《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

               郭思圻




保荐代表人:
               黄小年             万小兵




法定代表人:
               林传辉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31
                          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本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所出
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
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上述内容出现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发行情况报告书引用法律意见书内容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胡燕华




                               樊        凯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孔        鑫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32
35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

   (二)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和尽职调查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四)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五)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六)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七)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地点

   投资者可到公司办公地查阅。

   地址:惠州市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上霞北路 1 号华阳工业园 A 区集团办公
大楼

   电话:0752-2556885

   传真:0752-2556885

三、查询时间

   股票交易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0-17:00。




                                   36
(此页无正文,为《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
报告书》之盖章页)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