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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佛燃能源: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12-12  

证券代码:002911        证券简称:佛燃能源           公告编号:2023-098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
会议于2023年12月1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5日
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
董事长尹祥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
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
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有关
规定,以及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人因身故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会议同意注销上
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8.16万份。注销后,公司2019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77人调整为76人,首次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
票期权数量由1418.82万份调整为1410.66万份。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
    关联董事尹祥先生、熊少强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2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100)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
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批授予股票期权第二
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有关
规定,以及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为76名激励对象办理
行权事宜,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705.33万份,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行权
价格为7.78元/股。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
    关联董事尹祥先生、熊少强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2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
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1)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董事会战
略委员会工作细则》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年12月)同日刊登 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