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25 证券简称:盈趣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9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的通知情况: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已于2023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 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22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2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22日 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22日上午9:15至2023年5月22日下午 15:00的任意时间。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海沧区东孚西路100号盈趣科技创新产业 园3号楼806会议室 (四)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六)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林松华先生因公外出,公司半数以上董事共 同推举董事吴凯庭先生为本次股东大会主持人 1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 32 人,代表股份 472,915,37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0.4346%。其中: (一)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9 人,代表股份 467,853,08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9.7877%。 (二)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23 人,代表股份 5,062,28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6469%。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本次会议。董事长林松华先生因公 外出未能参加会议,委托董事吴凯庭先生代为出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林先锋 先生因公出差未能参加会议,委托董事杨明先生代为出席。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 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次会议听取了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本次股 东大会议案的审议及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472,865,9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896%;反对 1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5%;弃权 3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5,012,8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242%;反对 1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11%;弃权 37,7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447%。 2、审议通过《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472,864,5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 的 99.9893%;反对 1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8%;弃权 3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5,011,4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965%;反对 1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88%;弃权 37,7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447%。 3、审议通过《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472,865,9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896%;反对 1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5%;弃权 3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5,012,8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242%;反对 1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11%;弃权 37,7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447%。 4、审议通过《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472,865,9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896%;反对 1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5%;弃权 3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5,012,8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242%;反对 1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11%;弃权 37,7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447%。 5、审议通过《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472,900,1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68%;反对 1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2%;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5,047,0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97%;反对 1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03%;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72,902,2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72%;反对 1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8%;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5,049,1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12%;反对 1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88%;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7、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72,854,9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872%;反对 2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8%;弃权 3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5,001,8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069%;反对 2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84%;弃权 37,7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447%。 8、审议通过《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关联股东林松华、建瓯趣惠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杨明、李金苗回避 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83,809,7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57%;反对 1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3%;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5,045,6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721%;反对 1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79%;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9、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72,900,1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68%;反对 1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 0.0032%;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5,047,0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97%;反对 1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03%;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72,902,2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72%;反对 1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8%;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5,049,1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12%;反对 1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88%;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律师魏吓虹和陈峰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为本次股 东大会出具了如下见证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5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05 月 23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