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趣科技:关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换届选举的公告2023-06-26
证券代码:002925 证券简称:盈趣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6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1 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换届
选举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将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
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 9 名董
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 名,独立董事 3 名,任期三年,自 2023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董事会同意提名林松华先生、吴凯庭先生、杨
明先生、林先锋先生、吴雪芬女士、胡海荣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提名王宪榕女士、林志扬先生、蔡庆辉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其中王宪榕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经审核,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宪榕女士、林志扬先生、蔡庆辉先生均已经取得独立
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条件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
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
数的三分之一,也不存在连续任期超过 6 年的情形。
公司将根据《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的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详细信息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
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条件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提供的渠道,就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条件和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向深圳证券
交易所反馈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认为: 1)上述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未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禁止任
职情况,未有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等情形。(2)上述第五
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
致同意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有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上述董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董事候选人如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届董事会中
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会超过公司董事总
数的二分之一。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就任前,
原第四届董事会全体成员继续履职。在此,公司对第四届董事会全体成员在任职
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06 月 26 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1、林松华先生:男,1972 年 11 月生,大学本科学历。1997 年 9 月至 2001
年 4 月任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设计工程师;2001 年 5 月至 2003 年 3 月任
厦门群鑫机械工业有限公司技术中心主任;2003 年 8 月至 2004 年 2 月任南靖万
利达科技有限公司国际市场部产品经理;2004 年 3 月至 2011 年 5 月任南靖万利
达科技有限公司网控事业部总经理;2011 年 5 月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任本公司
总经理。林松华先生现任本公司董事长,董事任期自 2011 年 5 月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董事长任期自 2019 年 5 月 17 日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
林松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42,553,947 股,通过建瓯趣惠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42,648,238 股,林松华先生通过直接和间
接方式共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85,202,18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0.89%。
除此之外,林松华先生与其他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林松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在
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2、吴凯庭先生:男,1969 年 12 月生,大学本科学历。1999 年 7 月至 2020
年 8 月历任万利达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董事长、总经理;1997 年 10 月起任
佳荣国际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2005 年起任深圳万利达电子工业有限公司董事
长;2007 年 8 月起任 Malata Holdings Limited 董事;2017 年 8 月当选福建省总商
会副会长;2012 年 5 月 25 日至 2019 年 5 月 16 日任本公司董事长。吴凯庭先生
现任本公司董事,任期自 2012 年 5 月 20 日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
吴凯庭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吴雪芬女士为吴凯庭先生之三妹。
吴凯庭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3,785,245 股,通过深圳万利达电子工业有限
公司及厦门赢得未来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402,836,280 股 , 吴 凯 庭 先 生 通 过 直 接 和 间接 方 式 共 计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数 量
406,621,52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51.96%。除此之外,吴凯庭先生与其他
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吴凯庭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稽查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
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
为董事的情形。
3、杨明先生:男,1980 年 4 月生,大学本科学历。2002 年 7 月至 2004 年 5
月任富士康科技集团 NWING 事业群研发工程师;2004 年 6 月至 2005 年 7 月任
麦克奥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开发工程师;2005 年 8 月至 2011 年 5 月历任南靖万
利达科技有限公司网控事业部项目经理、项目部经理;2011 年 5 月进入本公司
工作,现任本公司董事、轮值总裁、当值总裁、副总裁,董事任期自 2014 年 12
月 26 日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轮值总裁任期自 2020 年 7 月 1 日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当值总裁任期自 2021 年 7 月 1 日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副总裁任期自 2013
年 8 月 28 日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
杨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3,471,07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44%。杨
明先生与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杨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
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
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
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4、林先锋先生:男,1977 年 3 月生,大学本科学历。2000 年 8 月至 2005
年 7 月任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工程师;2005 年 8 月至 2011 年 5 月任
南靖万利达科技有限公司网控事业部项目部经理;2011 年 5 月进入本公司工作,
现任本公司董事、轮值总裁、副总裁,董事任期自 2015 年 6 月 9 日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轮值总裁任期自 2020 年 7 月 1 日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副总裁任期自
2013 年 8 月 28 日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
林先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698,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9%。
林先锋先生与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林先锋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
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
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5、吴雪芬女士:女,1979 年 11 月生,大学本科学历。2004 年 1 月起任万
利达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部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任期自 2011 年 5 月 24 日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
吴雪芬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吴凯庭先生之三妹,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38%。除此之外,吴雪芬女士与其他持有
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吴雪芬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
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稽查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
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
事的情形。
6、胡海荣先生:男,1970 年 10 月生,大学专科学历。1995 年 8 月至 2000
年 12 月任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品保部经理;2001 年 2 月至 2002 年 1 月
任东京科技电子有限公司工程师;2002 年 2 月至 2004 年 8 月任厦门群鑫机械工
业有限公司工程师;2004 年 8 月至 2011 年 5 月历任南靖万利达科技有限公司网
控事业部综合部副经理、质量部经理;2011 年 5 月进入本公司工作,曾任人力
行政中心总监、总经理助理、管理者代表,2014 年 8 月 15 日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任本公司监事,现任本公司企管中心负责人,同时兼任厦门春水爱心基金会监
事,厦门山边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胡海荣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81,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1%。胡
海荣先生与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胡海荣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
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7、王宪榕女士:女,1952 年 1 月生,大学专科学历。1991 年 3 月至 2016
年 6 月历任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董事;1998 年 6 月至 2016
年 5 月历任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现已退休。王宪榕
女士自 2020 年 6 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目前兼任厦门弘爱医院董事、厦
门仁爱医疗基金会理事。
王宪榕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
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
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8、林志扬先生:男,1956 年 3 月生,经济学博士。1996 年 10 月至 1999 年
3 月任厦门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企业管理系主任;1999 年 3 月至 2007 年
10 月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副院长;2007 年 10 月至 2013 年 1 月任厦门大
学管理学院教授、党委书记;2013 年 1 月至 2016 年 3 月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教
授,现已退休。近五年曾担任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福建漳
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以及深圳四季青园
林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目前担任广东爱得威建设(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以及厦门致善生物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兼任厦门市老教授协会副会长。
林志扬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
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
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9、蔡庆辉先生:男,1974 年 10 月生,法学博士。2000 年 8 月至今历任厦
门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近五年曾担任麦克奥迪(厦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以及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目前担任厦
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兼任福建信实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厦门仲
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理事、福建省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理事、
厦门市国际税收研究会理事。
蔡庆辉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
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十六个月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
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未被
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
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