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趣科技: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2023-10-28
证券代码:002925 证券简称:盈趣科技 公告编号:2023-088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
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注册资本拟变更情况
鉴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18 名激励对象及预留授
予部分 10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四次会议决定对前述激励对象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94,675 股进行回
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手续办理完毕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780,497,715 股变更
为 780,403,040 股。
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决议披露日同时披露《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
知债权人的公告》(以下简称“减资公告”),减资公告披露期满 45 日后,若债权
人无异议的,公司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将发生如下变更:
变更事项 变更前 变更后
注册资本 780,497,715 元 780,403,040 元
股份总数 780,497,715 股 780,403,040 股
二、经营范围拟变更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公司拟在原经营范围中新增“业务培训(不含教育
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企业管理咨询”两项经营范围,
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原经营范围 变更后的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
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 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
1
原经营范围 变更后的经营范围
子元器件制造;电子(气)物理设备及其他 子元器件制造;电子(气)物理设备及其他
电子设备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集 电子设备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集
成电路设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成电路设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
务;电子专用设备制造;塑料制品制造;日 务;电子专用设备制造;塑料制品制造;日
用口罩(非医用)生产;日用口罩(非医用) 用口罩(非医用)生产;日用口罩(非医用)
销售;医用口罩零售;医用口罩批发;专用 销售;医用口罩零售;医用口罩批发;专用
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第二 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第二
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类医疗器械销售;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企业
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医用口罩生产; 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医用 口罩生
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 产;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
证件为准)。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
可证件为准)。
三、公司章程拟修订情况
鉴于前述注册资本及经营范围的变更情况,减资公告披露期满 45 日后,若
债权人无异议的,公司将对《公司章程》第六条、第十三条及第十九条进行修订,
同时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修订《公
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序 修订
修订前 修订后
号 类型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80,497,715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80,403,040
1 修改
元。 元。
2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序 修订
修订前 修订后
号 类型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 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元
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元 器件制造;电子(气)物理设备及其他电子设
器件制造;电子(气)物理设备及其他电子设 备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集成电路设
备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集成电路设 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
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 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电子专
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电子专 用设备制造;塑料制品制造;日用口罩(非医
用设备制造;塑料制品制造;日用口罩(非医 用)生产;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医用口
用)生产;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医用口 罩零售;医用口罩批发;专用设备制造(不含
2
罩零售;医用口罩批发;专用设备制造(不含 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
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 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取得许可的培训);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医用口罩生产; 营活动)。
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医用口罩生产;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 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 件或 许 可 证 件 为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
准)。 营 项 目 以 相 关 部 门 批准 文件 或许 可证件为
准)。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780,497,715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780,403,040 股,
3 修改
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均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
第一百零三条 独立董事应按照法律、行政法 第一百零三条 独立董事应按照法律、行政法
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 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
行。 行。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公司其他董事任期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公司其他董事任期
4 修改
相同,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但是连任时 相同,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但是连任时
间不得超过六年。 间不得超过六年。
独立董事连续三 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 独立董事连续两 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
议的,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除出 议,也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董事
3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序 修订
修订前 修订后
号 类型
现上述情况及《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 会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提议召
事的情形外,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不得无故被 开股东大会解除该独立董事职务。除出现上述
免职。提前免职的,公司应将其作为特别披露 情况及《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
事项予以披露,被免职的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的 形外,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不得无故被免职。
免职理由不当的,可以作出公开的声明。 提前免职的,公司应将其作为特别披露事项予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以披露,被免职的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的免职理
(一)在本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附属企 由不当的,可以作出公开的声明。
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 (一)在本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
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配偶的父母、子女的配 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
偶、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 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
1%以上或者是本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 的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
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等);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 (二)直接或者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
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本公司前五名股 份 1%以上或者是本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 自然
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四)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 (三)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
情形的人员; 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本公司前 五名
(五)为本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附属企 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
(六)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七)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 (五)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他人员。 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
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员;
(六)为本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
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
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
4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序 修订
修订前 修订后
号 类型
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七)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第一项至
第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
或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
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
工作; 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
算方案; 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
损方案; 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5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 修改
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 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
案; 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
投资建设(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等)固定资 投资建设(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等)固定资
产投资项目、对外投资(包括股权投资、债权 产投资项目、对外投资(包括股权投资、债权
投资、风险投资等)、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投资、风险投资等)、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或质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 或质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
对外捐赠等事项; 对外捐赠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董事 (十)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董事
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 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
5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序 修订
修订前 修订后
号 类型
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裁的提名,决定聘任或 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裁的提名,决定聘任或
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 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
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
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总裁的工作汇报并检查 (十五)听取公司总裁的工作汇报并检查
总裁的工作; 总裁的工作;
(十六)聘任或解聘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十六)聘任或解聘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审计部负责人,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 审计部负责人,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
项; 项;
(十七)公司因公司章程第二十三条第 (十七)公司因公司章程第二十三条第
(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 (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
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事项; 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事项;
(十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 (十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
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据需要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据需要
设立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战略委 设立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战略委
员会等相关专门委员会。 员会等相关专门委员会。
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
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 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
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 制。
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 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
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 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
作。 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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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序 修订
修订前 修订后
号 类型
战略委员会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
划、重大战略性投资进行可行性研究,向董事
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
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
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
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
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
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
作。
四、其他事项说明
1、上述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
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议案经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决议披露日同时披露《关于回购注销限制
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自减资公告披露期满 45 日后,若债权人无异
议的,上述事项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届时公司将按程序办理注册资本、经营
范围的变更登记并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
3、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减资公告披露期满后办理公司注
册资本、经营范围的变更登记及修改《公司章程》等全部事宜。
4、本次注册资本变更以商事主体登记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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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10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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