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趣科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11-30
证券代码:002925 证券简称:盈趣科技 公告编号:2023-099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的通知情况: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已于2023年11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
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11 月 29 日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11 月 29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29
日上午 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29日上午9:15至2023年11月29日
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海沧区东孚西路100号盈趣科技创新产业
园3号楼806会议室
(四)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六)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林松华先生因公出差,公司半数以上董事共
同推举董事吴凯庭先生为本次股东大会主持人
二、会议出席情况
1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32人,代表股份507,598,930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5.0353%。其中:
( 一 ) 现 场 出 席 股 东 大 会 的 股 东 及 股 东 代 理 人 共 计 11 人 , 代 表 股 份
467,986,78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9.9600%。
(二)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21人,代表股份39,612,14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752%。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吴凯庭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全体监事以及部
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本次会议。董事长林松华先生因公出差未能参加会议,委托
董事吴凯庭先生代为出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林先锋先生因公出差未能参加会
议,委托董事吴雪芬女士代为出席;独立董事王宪榕女士因事未能参加会议,委
托独立董事林志扬先生代为出席。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
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本次股
东大会议案的审议及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
关联股东胡海荣、赵超强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507,401,8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39,616,6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部分
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07,598,9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39,616,6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05,574,4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6012%;反对 2,024,5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88%;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37,592,1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8897%;反对 2,024,5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103%;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05,574,4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6012%;反对 2,024,5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88%;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37,592,1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8897%;反对 2,024,5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103%;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
5、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07,598,9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39,616,6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中层管理人员参与子公
司持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杨明、李金苗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503,720,5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39,616,6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律师魏吓虹和陈宓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为本次股
东大会出具了如下见证意见: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和《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大会的表决程序
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4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11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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