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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奥电子: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08-26  

证券代码:002935               证券简称:天奥电子              公告编号:2023-042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于 2023
年 9 月 12 日(星期二)15:00 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
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
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9 月 12 日(星期二)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9 月 12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9 月 12 日 9:15—9:
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9 月 12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期
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3 年 9 月 6 日

                                          1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
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金牛区盛业路 66 号 107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编码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2.00   《关于提名王赛宇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上述议案 1 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 2 已经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6 日、2023 年 8 月 26 日在《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刊登的相关公告。
    2、议案 1 需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的规定,议案 1 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
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3、本次股东大会仅选举 1 名非独立董事,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三、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 2)、委托
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股
                                            2
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营
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二)登记时间:
    2023 年 9 月 8 日(星期五:9:30-11:30,13:30-15:30)
    (三)登记地点及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成都市金牛区盛业路 66 号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610036
    联系电话:028-87559615
    传 真:028-87559309
    联系邮箱:boardoffice@elecspn.com
    联系人:姚广旭
    (四)会议费用: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
式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8 月 25 日




                                           3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35”,投票简称为“天奥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

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

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

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

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 年 9 月 12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9 月 12 日 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
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
交 所 投 资 者 服 务 密 码 ”。 具 体 的 身 份 认 证 流 程 可 登 录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
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4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参加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如没有做出指示,受托人

(□有权 □无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一、委托股东对会议议案表决如下:

                                                               备注
提案                                                                          同   反    弃
                           提案名称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意   对    权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修订<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1.00                                                             
        的议案》
        《关于提名王赛宇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
2.00                                                             
        人的议案》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2、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以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打
“√” 为准。
    3、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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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签字
页)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签章):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数量:

   委托人证件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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