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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兴瑞科技: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23-05-18  

                                                    证券代码:002937           证券简称:兴瑞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0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
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 2023 年 5 月
17 日召开了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
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
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鉴于公司《2021 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 2 人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 2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
资格,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回购注销上述 4 人所持有的已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82,800 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297,853,000 股减至 297,770,200
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 297,853,000 元减少至 297,770,200 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
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
证向本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本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
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以采用现场、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内容如下:
    1、申报时间:2023 年 5 月 18 日至 2023 年 7 月 1 日
    2、申报登记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浙江省慈溪市芦庵公路 1511 号,宁
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联系人:李梦桦
    联系电话:0574-63411656
    电子邮箱:sunrise001 @zxec.com
    邮政编码:315326
    3、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
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
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
件。
    4、其他:(1)以邮寄方式申报债权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2)
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在申报文
件上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