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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昂利康: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7-27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浙江昂利
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浙江昂利康制药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
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就有关情况向公司进行了询问。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独立董事关于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兽药生产销售合作协议》暨
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董事会在发出《关于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兽药生
产销售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前,已经取得了独立董事的认可。本次公
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新合新全资子公司合作研发、生产、销售三款兽药原料药
系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该关联交易遵守了公正、公平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
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独立董事一
致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签署《兽药生产销售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

    二、独立董事关于调整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与湖南新合新医药有限公司发生的交易系公司正常
经营业务,交易双方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化定价,
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表决程序合法有
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
致同意公司调整 2023 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

                                   1
     三、独立董事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节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拟将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长远发
展。本事项所履行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
议案并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关于使用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2,000 万元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
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
过 12 个月。该事项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维
护公司发展利益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的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
同意公司使用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五、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 年-2025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独立意
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制定的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符合《关于进一步
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督指引第 3 号——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可持续发
展的要求和股东取得合理投资回报的意愿,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2
(此页无正文,为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莫卫民                  袁弘                  赵秀芳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7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