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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农股份: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5-26  

                                                    证券代码:002942            证券简称:新农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4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5 月 25 日(星期四)13:30,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5 月 25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5 月 25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5 月 25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省杭州市上城
区新塘路 277 号保利中心 11 楼)。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采用现场投票
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徐群辉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0 人,代表股份数
量为 113,377,64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2.6780%,占扣除已回购至公司回购证
券专用账户的股份后公司股份比例的 74.0015%。其中:
    (1)通过现场会议出席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9 人,代表股份数量
为 113,371,44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2.6740%,占扣除已回购至公司回购证券
专用账户的股份后公司股份比例的 73.9974%;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 人,代表股份数量
为 6,2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40%,占扣除已回购至公司回购证券专用账
户的股份后公司股份比例的 0.0040%。
    (3)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即除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东)共 3 人,代表股份数量为 7,022,79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5018%,占扣
除已回购至公司回购证券专用账户的股份后公司股份比例的 4.5838%。
    2、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的形式召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会秘书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部分董事、监事因公
外出未出席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
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3,377,64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3,377,64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3,377,64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3,377,64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3,377,64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3,377,64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7,022,79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7、审议通过《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3,377,64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7,022,79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3,377,64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7,022,79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9、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 2023 年度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3,377,64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7,022,79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还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作出的《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上海市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马茜芝律师、金伟影律师
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
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
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上海市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