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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时科技: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06-05  

                                                     证券代码:002951          证券简称:金时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9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 日召开
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6 月 20 日(星期二)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6 月 20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6 月 20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6 月 20 日上午
9:15 至 2023 年 6 月 20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表决:包括本人出席以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以下简称“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
   使表决权。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方
   式行使表决权,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
   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 年 6 月 15 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 2023 年 6 月 15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车城西三路 289
   号 2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议案:

                                                  备注:
                                                  该列打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
                                                    投票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
    100                                             √
                               案
累积投票议案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1.00                                             等额选举,应选人数(4)人
                       事候选人的议案》
               选举李海坚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
   1.01                                             √
                           独立董事
               选举李文秀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
   1.02                                             √
                           独立董事
               选举李杰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
   1.03                                              √
                                 立董事
               选举蒋孝文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
   1.04                                              √
                               独立董事
               《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0                                             等额选举,应选人数(3)人
                         候选人的议案》
               选举郑春燕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
   2.01                                              √
                                 立董事
               选举马腾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
   2.02                                              √
                                   董事
               选举方勇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
   2.03                                              √
                                   董事
               《关于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
   3.00                                             等额选举,应选人数(2)人
                     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选举杜泽平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
   3.01                                              √
                           职工代表监事
               选举江伟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
   3.02                                              √
                             工代表监事
非累积投票议
    案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薪酬
   4.00                                              √
                         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薪酬
   5.00                                              √
                         方案的议案》
       2、特别提示和说明

       (1)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5 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公告。

       (2) 上述第 1、2、3 项议案需实行累积投票制进行投票,其中议案 1 应选非
   独立董事 4 人,议案 2 应选独立董事 3 人,议案 3 应选非职工代表监事 2 人。独
   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 0
   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及 《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
定,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 1、2、4 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
投资者 (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
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
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
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
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邮件、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 2023 年 6 月 19 日
16:00 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并进行电话确认;

    (4)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 登记时间:2023 年 6 月 19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4:00-16:00。

    3、 登记及信函邮寄地点: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 字
样,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车城西三路 289 号。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浩成

    联系电话:028-68618226

    邮箱:jszq@jinshigp.com

    传真:028-68618226(传真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车城西三路 289 号
    5、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务必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
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6、会期预计半天,出席现场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
址: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
过网络投票平台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二。

   六、备查文件

    1、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5 日
   附件一: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0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对已列入本次
   股东大会会议通知的议案行使表决权:

                                                        备注:该
                                                        列打勾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的栏目     同意   反对   弃权
                                                        可以投
                                                          票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
    100                                                   √
                                   案
累积投票议案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1.00                                                  等额选举,应选人数(4)人
                           事候选人的议案》
                   选举李海坚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
    1.01                                                  √
                                   独立董事
                   选举李文秀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
    1.02                                                  √
                                   独立董事
                   选举李杰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
    1.03                                                  √
                                     立董事
                   选举蒋孝文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
    1.04                                                  √
                                   独立董事
                   《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0                                                  等额选举,应选人数(3)人
                             候选人的议案》
                   选举郑春燕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
    2.01                                                  √
                                     立董事
                   选举马腾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
    2.02                                                  √
                                       董事
                   选举方勇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
    2.03                                                  √
                                       董事
                   《关于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
    3.00                                                  等额选举,应选人数(2)人
                         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选举杜泽平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
    3.01                                                  √
                               职工代表监事
                   选举江伟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
    3.02                                                  √
                                 工代表监事
非累积投票议
      案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薪酬
4.00                                            √
                      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薪酬
5.00                                            √
                      方案的议案》
    注:
    1、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经委托人签章
后有效。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委托人为法人的,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
盖公章。
    2、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
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3、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
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
    4、如委托人对任何上述议案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有权按自己
的意思对该等议案投票表决:□是□否。
    5、对列入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程序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选举监票人,审查
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资格等,受托人是否有权按自己的意思享有表决权:口
是 □否。
    6、委托人和受托人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以下无正文)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万股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受托表决的持股数量:               万股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951

          2、投票简称:金时投票

          3、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表一:股东大会对应“提案编码” 一览表

                                                     备注:该
                                                     列打勾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的栏目     同意     反对   弃权
                                                     可以投
                                                       票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
    100                                                √
                                案
累积投票议案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1.00                                               等额选举,应选人数(4)人
                         事候选人的议案》
                 选举李海坚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
    1.01                                               √
                               独立董事
                 选举李文秀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
    1.02                                               √
                               独立董事
                 选举李杰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
    1.03                                               √
                                 立董事
                 选举蒋孝文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
    1.04                                               √
                               独立董事
                 《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0                                               等额选举,应选人数(3)人
                           候选人的议案》
                 选举郑春燕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
    2.01                                               √
                                 立董事
                 选举马腾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
    2.02                                               √
                                   董事
                 选举方勇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
    2.03                                               √
                                   董事
                 《关于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
    3.00                                               等额选举,应选人数(2)人
                       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选举杜泽平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
    3.01                                            √
                           职工代表监事
                 选举江伟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
    3.02                                            √
                             工代表监事
非累积投票议
      案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薪酬
    4.00                                            √
                           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薪酬
    5.00                                            √
                           方案的议案》

       4、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填写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
   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
   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
   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 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4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4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 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 3 位独立董事候
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表一提案 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2 位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 2 位非职工监
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
达相同意见。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
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
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
的表决意见为准;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4)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
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 年 6 月 20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陆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6 月 20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3 年 6 月 20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
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
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