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52 证券简称:亚世光电 公告编号:2023-039 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19 日(星期五)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5 月 19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5 月 19 日交易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19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 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越岭路 288 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JIA JITAO 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0 人,代表 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118,569,51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2.1489%,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73.0378%(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164,340,000 股,其中 公司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为 2,000,000 股,该等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下同)。 其中:通 过现 场投票 的股东及 股东 代理 人 5 人, 代表 有表 决权的股 份为 103,283,55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2.8475%,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621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15,285,95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9.3014%,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16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5 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946,55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1845%,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1991%。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及<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8,523,01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08%;反对 46,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 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8,523,01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08%;反对 46,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 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8,523,01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08%;反对 46,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 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8,523,01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08%;反对 46,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 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8,523,01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08%;反对 46,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 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900,05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及 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112%;反对 46,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888%;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8,523,01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08%;反对 46,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 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900,05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及 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112%;反对 46,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888%;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8,523,01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08%;反对 46,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 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900,05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及 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112%;反对 46,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888%;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8,523,01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08%;反对 46,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 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900,05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及 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112%;反对 46,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888%;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8,523,01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08%;反对 46,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 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900,05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及 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112%;反对 46,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888%;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关联股东亚世光电(香港)有限公司、JIA JITAO 先生、边瑞群女士、林雪 峰先生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15,239,55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58%;反对 46,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 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4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 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900,05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及 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112%;反对 46,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888%;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关联股东亚世光电(香港)有限公司、JIA JITAO 先生、边瑞群女士、林雪 峰先生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15,239,55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58%;反对 46,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 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4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 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900,05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及 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112%;反对 46,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888%;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次会议除审议通过上述各项议案外,独立董事在本次会议上进行了述职。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杨柳怡、边科宇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 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会议记录人签字的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