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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鸿合科技: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2023-06-16  

                                                    证券代码:002955        证券简称:鸿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8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9 日在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了《2022 年年度报告》。经事后审查发现,
《2022 年年度报告》中“第四节 公司治理”之“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情况”之“2、任职情况”中“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及“第六节 重要事项”之“十二、处
罚及整改情况”的相关信息有误,现予以补充更正。

    一、更正情况

    (一)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公司治理”之“五、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之“2、任职情况”中“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更正前: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
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更正后: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
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2 年 9 月 9 日,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出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
对孙晓蔷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2〕178 号)。因公司现
     任董事、总经理孙晓蔷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担任董事会秘书,但未将与他
     人签订代持协议相关事项告知公司,导致公司招股说明书中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股情况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上述行为违反
     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2018 年修订)》(证监会令第 141 号) (以
     下简称“《首发办法》”)第四条的有关规定,根据《首发办法》第五十五条的规
     定,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决定对公司现任董事、总经理孙晓蔷采取出具警示函
     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二)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第六节 重要事项”之“十二、处罚及整
     改情况”

          更正前: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更正后: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名称/姓                                                         调查处                    披露   披露
            类型                       原因                               结论(如有)
名                                                              罚类型                    日期   索引
                       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担任董事会秘     中国证   采取出具警示函
                       书,但未将与他人签订代持协议相关事项告    监会采   的行政监管措
          董事、高级
孙晓蔷                 知公司,导致公司招股说明书中董事、监事、 取行政    施,并将相关情
          管理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   监管措   况记入证券期货
                       股情况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               施       市场诚信档案

          整改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针对上述警示函提到的问题,公司董事、总经理孙晓蔷女士高度重视并吸取
     教训,认真学习相关规范,深刻反省了相关事项,承诺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二、其他说明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其他内容不变,本次更正不会对公司
     2022 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造成影响,更正后的《2022 年年度报告》同日
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
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