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合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10-31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
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认真负责
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在审议本次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议案
及资料后,经审慎分析,对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购买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购买价格及定价政
策合理公允,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尤其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购买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
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兰佳、马哲、杨一平
2023 年 10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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