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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达期货:关于全资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及应收租金质押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2023-08-26  

证券代码:002961             证券简称:瑞达期货        公告编号:2023-046
债券代码:128116            债券简称:瑞达转债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及应收租金质押向
                        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申请授信额度情况概述
    为了提高融资的便利性,满足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瑞
达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达置业”)拟以位于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桃园路 16、
18 号的瑞达国际金融中心南楼、北楼办公室、商业店铺及地下车位等自有资产(总
建筑面积 81,346.20 平方米,包含:办公 63,759.98 平方米、商业 4,980.63 平方
米、地下车库 12,605.59 平方米)进行抵押,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
分行(以下简称“建行厦门分行”)申请最高限额为 92,180.99 万元(人民币,下
同)的授信额度,授信方式为长期借款,用于自身经营发展需要及归还此前与建
行厦门分行签订的编号为 HETU351000000FBWB202100052 号主合同项下所结欠的贷
款本金,授信期限 10 年,瑞达置业以抵押资产在授信存续期间产生的应收租金提
供质押担保。
    公司与建行厦门分行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瑞达置业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厦门瑞达置业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槟榔西里 197 号第一层 U5 单元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葛昶
    5、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6、成立日期:2015 年 01 月 30 日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3030322968
    8、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投资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
       除外)。
           9、主要股东: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00%
           10、瑞达置业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2-12-31(经审计)    2023-6-30(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880,233,412.45               933,431,409.10
         负债总额                           818,338,870.39               869,376,478.29
         净资产                              61,894,542.06                64,054,930.81
                    项目              2022 年度(经审计)    2023 年 1-6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35,927,615.70                18,323,197.7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09,725.70                 2,160,388.75

           三、抵押及质押情况
           瑞达置业本次抵押资产的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                      抵押资产                            权证编号       建筑面积㎡
  1     瑞达国际金融中心南楼 4 层-24 层办公室                                    26,202.42
  2     瑞达国际金融中心北楼 12 层-15 层办公室                                    5,562.84
                                                              20180002
  3     瑞达国际金融中心南楼、北楼地下车位                                       12,605.59
  4     瑞达国际金融中心南楼、北楼第一、二层商业店铺                              4,980.63
  5     瑞达国际金融中心南楼 104 单元办公室                   0042532                65.98
  6     瑞达国际金融中心南楼 3 层、411 单元办公室             0042536             2,077.49
  7     瑞达国际金融中心北楼 21 层-29 层办公室                0042554            12,249.13
  8     瑞达国际金融中心北楼 16 层-19 层办公室                0042551             5,457.16
  9     瑞达国际金融中心北楼 11 层办公室                      0042546             1,390.70
10      瑞达国际金融中心北楼 1 层-9 层办公室                  0042541            10,754.26
        建筑面积合计                                                             81,346.20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本次抵押的不动产账面价值合计为 79,000.28 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3%。
           除此前向建行厦门分行申请贷款已办理部分资产的抵押手续外,上述抵押资
       产不存在其他抵押权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
       裁事项,不存在查封、扣押、冻结等司法强制措施。
           本次提供质押担保的应收账款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任何权利瑕
       疵;未被设定为任何信托名下的财产;将不会遭致抵销、反诉、赔偿损失或作其
       他扣减等;本次以应收账款提供质押担保不会损害任何第三人的合法利益。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上述抵押资产已签订租赁合同的金额合计约为 17,503.20 万元。
           董事会同意授权瑞达置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办理上述抵
押及质押所需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
    四、对公司的影响
    瑞达置业本次向建行厦门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主要用于自身经营发展需要及归
还前期结欠的贷款本金,有利于子公司维持稳定经营,促进子公司发展,是合理
的、必要的。瑞达置业以自有资产抵押及应收租金质押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瑞达置业目前经营状况正常,具有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
事项风险可控。瑞达置业将不断提升盈利能力、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有效防范偿
债履约风险。
    五、相关决策程序及审核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4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全资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及应收租金质押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
全资子公司瑞达置业以自有资产抵押及应收租金质押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
    2、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4 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全资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及应收租金质押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监事
会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瑞达置业以自有资产抵押及应收租金质押向银行申请授
信额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有利于子公司维持稳
定经营,促进子公司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瑞达置业以自有资产抵押及应收租
金质押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主要用于自身经营发展需要及归还前期结欠的贷款本
金,有利于子公司维持稳定经营,促进子公司发展,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
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决策过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
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全资子公司瑞达置业以自有资产
抵押及应收租金质押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