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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瑞达期货: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3-08-26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瑞达期货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
者负责的态度,独立董事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
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23 年上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
意见
    经核查,公司严格控制关联方占用资金风险,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的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情况。
    二、关于 2023 年上半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2023 年上半年度,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
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没有发生违规对外担保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
并累计至本报告期内的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三、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
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上半年度
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关于全资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及应收租金质押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
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瑞达置业有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及应收租金
质押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主要用于自身经营发展需要及归还前期结欠的贷款本
金,有利于子公司维持稳定经营,促进子公司发展,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
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决策过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全资子公司厦门瑞达置业有
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及应收租金质押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陈守德




                  于学会




                  陈咏晖




                                                     2023 年 8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