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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五方光电: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3-08-10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
作为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认真审议,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3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
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
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等相关规定,我们对公司 2023 年半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
     1、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任何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并延
续到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二、关于《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
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
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
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变更或变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况。公司编制的《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三、关于对子公司增资并引入关联方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对控股子公司湖北五方晶体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五方晶体”)增资并引入关联方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及实际经
营需要,本次增资遵循自愿、平等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相关审议和表决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对控股子公司五方晶体增资并引入关联方暨关联
交易事项。
    四、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孙公司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孙公司暨关联交易
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业务布局,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相关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
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五方晶体本次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孙公司暨关联交易
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曾一龙                  孙晓彦                    杨云红




                                                       2023 年 8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