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65 证券简称:祥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1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05 月 17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05 月 17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05 月 17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 间。 2、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建安路 893 号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陈荣先生。 6、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会议总体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下统称“股东”) 共有 9 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69,891,787 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2060%。 2、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69,849,787 股,占公司股权登记 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1825%。 3、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42,000 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6%。 4、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2,391,787 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341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2,349,787 股,占 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318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42,000 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236%。 5、其他人员出席会议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本次会议现场采取记名方式 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 2022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 决 结果:同意 69,886,0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8%;反对 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386,08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7617%;反对 5,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83%;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 意,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 2022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 决 结果:同意 69,886,0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8%;反对 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6%;弃权 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06%。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386,08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7617%;反对 5,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216%;弃权 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67%。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 意,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 决 结果:同意 69,886,0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8%;反对 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386,08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7617%;反对 5,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83%;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 意,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 决 结果:同意 69,886,0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8%;反对 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6%;弃权 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06%。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386,08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7617%;反对 5,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216%;弃权 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67%。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 意,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 决 结果:同意 69,886,0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8%;反对 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386,08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7617%;反对 5,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83%;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 意,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 决 结果:同意 69,886,0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8%;反对 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6%;弃权 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06%。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386,08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7617%;反对 5,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216%;弃权 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67%。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 意,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 决 结果:同意 69,886,0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8%;反对 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386,08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7617%;反对 5,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83%;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 意,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主持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 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环球(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 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05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