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一、关于执行董事、行长赵琨辞职的独立意见 因工作调整,赵琨先生辞去本行执行董事、行长及董事 会相关专门委员会职务,相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核 查,赵琨先生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不会对公司发展造 成不利影响。同意赵琨先生在行长任期内辞职,对其辞职原 因无异议。 二、关于推举王强先生代为履行行长职责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 独立董事,本着公正、公平、客观、独立的原则,认为:推 举执行董事、副行长王强先生代为履行行长职责,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 关法律法规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独立董事:刘晓春、范从来、兰奇、李志青、陈汉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