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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安达: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12-07  

证券代码:002972          证券简称:科安达            公告编号:2023-067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3年12月22
日(星期五)14:45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3 年 12 月 22 日(星期五)下午 14:45
   (2)网络投票: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12 月 22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22 日上午 9:15,结束
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22 日下午 3: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
场会议行使表决权。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
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
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 年 12 月 18 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1006 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 C 栋
15 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
                               提案名称                       该列打钩的栏
    码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

   议案 1 选举独立董事人数不超过 2 人,不进行累积投票表决。

    2、披露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
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含本数)股份
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
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
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
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
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
效持股凭证原件。
   (3)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托
书》(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2023年12月18日9:00-18: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 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C栋15层会
议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泽珊
   联系电话:0755-86956831
   传    真:0755-86956831
   电子邮箱:zhengquanbu@keanda.com.cn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1006 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 C 栋 14 层

   5、其他事项: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参阅本公告附
件一。


   五、备查文件
   1、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2、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参会登记表。


    特此公告。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0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62972”,投票简称为“安达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
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
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
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采用等额选举(候选人数=应选人数),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
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采用差额选举(候选人数〉应选人数),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
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
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2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22日上午9:15,结束时间
为2023年12月22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科
  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单位)
  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
  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没有作出明确投票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
  见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提案编                                                          该列打钩   同    反   弃
                              提案名称
 码                                                             的栏目可   意    对   权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选举黄绍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
 1.00                                                               √
         事候选人的议案》

 2.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

  注:
      1、 每项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划“√”;
      2、 在本授权委托书中,股东可以仅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具体提案投票为准;
      3、 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4、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股东姓名/名称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股东证券账户开户证件号码

股东证券账户号码

股权登记日收市持股数量

是否本人参会                             □是        □否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联系地址

注:
    1、本人(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单
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2、登记时间内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
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3、请用正楷填写此表。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