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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宁股份: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3-08-25  

                     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作为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
立场,经过审阅相关资料,现就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
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
求》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报告期(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
认真核查和了解,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的违规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
况。

    (二)关于公司 2023 年上半年度对外担保的情况

    1、2023 年 2 月 22 日,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及
全资子公司申请集团授信总额度不超过 40 亿元人民币,授信额度有效期不超过
1 年。其中:综合授信 6 亿元,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中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
行承兑汇票、商票贴现、非融资性保函。在 6 亿元的综合授信中,公司分别为全
资子公司攀枝花安宁矿业有限公司授信 2 亿元人民币提供担保、为成都安宁铁钛
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授信 1 亿元人民币提供担保。上述担保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
内的担保,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公司不存在通过对外担保
损害公司利益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未发生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况。

    2、公司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
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建立了防范大股东占用资金及对外担
保的机制,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和关联方资金占用风险。

    二、《关于<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
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公司《2023 年半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们同意公司出具的《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

    三、《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步
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
实际情况,能够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本次董事会提交的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和相关
资料,充分了解被提名人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后,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
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者惩戒;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
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我们认为:本次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提名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
存在损害股东合法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董事候选人具备履行
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和工作经验,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并已征得被提
名人本人同意,具备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资格。

    因此,我们同意提名罗阳勇先生、严明晴女士、张宇先生、刘玉强先生为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

       五、《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本次董事会提交的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履历表和相关
资料,充分了解被提名人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后,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者惩戒;未有
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我们认为:本次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提名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
在损害股东合法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李嘉岩先生、蔡栋梁先
生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谢晓霞女士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
董事资格证书,承诺参加最近一次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培训并取得其认可的独立
董事资格证书,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具备履行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和工作经验,
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具备担任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资格。

    我们同意提名李嘉岩先生、谢晓霞女士、蔡栋梁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同意在独立董事候选人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将该议案
提交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廖中新、李嘉岩、尹莹莹

                                                      2023 年 8 月 25 日